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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我市圣诞元旦期间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我市圣诞元旦期间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梧政办发〔2011〕248号)


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园区管委会,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梧州市圣诞元旦期间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梧州市圣诞元旦期间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12?1公安部“清剿火患”战役第一阶段专项督察暨11月战役讲评视频会议精神,推动“清剿火患”战役的深入开展,结合当前全国正在开展的“清剿火患”战役圣诞元旦“零点”统一夜查行动,切实加强冬季防火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圣诞元旦期间消防安全,市政府决定从2011年12月24日至2012年1月5日在全市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统一消防安全检查行动,确保在“两节两会”前实现火灾“两不一下降”目标,即:不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火灾四项指标全面下降。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此次消防安全检查行动的组织领导,成立检查行动工作指挥部,指挥长由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补祥斌担任,副指挥长由市政府副秘书长陈坚、市公安局副局长梁德林、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陈运强担任,市消防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领导为指挥部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公安消防支队,电话:3885339),具体负责行动的组织协调、督促指导、信息收集传递等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消防支队防火处处长唐永雄担任。

  三、检查时间

  2011年12月24日至2012年1月5日,其中全市统一检查时间为2011年12月31日。

  四、检查范围、内容和整治措施

  (一)检查范围。

  1.影剧院、礼堂等放映、演出场所,歌舞厅、电子游艺等娱乐场所,酒吧、咖啡厅和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等餐饮场所,网吧、健身房等营业性休闲、健身场所,桑拿洗浴、宾馆等服务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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