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做好2012年中高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
(京卫医字〔2012〕35号)
各区县卫生局,各中、高招体检指定医疗机构:
2012年中、高招体检工作即将在我市全面开展,为保证体检质量,圆满完成今年的招生体检工作,特提出以下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招生体检期间适逢全国“两会”在北京市召开,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指定医疗机构应提高思想认识,从讲政治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到做好招生体检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各区县卫生局、指定医疗机构应加强中、高招体检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负总责,主管领导亲自抓。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切实保障中、高招体检工作顺利进行。应加强与区县招办、校方的沟通协调,紧紧围绕一切为学生服务这个核心,处理好招生体检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做好宣传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增强体检工作的透明度。安排专人做好学生和家长的解释咨询工作,防止出现因医疗服务和体检质量引发的医疗纠纷。
二、严密组织实施,确保工作质量
各医疗机构要选派政治素质好、业务技术精、工作责任心强的医务人员参与招生体检工作。加强招生体检业务培训和考核,参检人员必须参加业务培训,熟练掌握体检标准和内容,熟悉体检工作的程序和方法,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要做到体检标准统一,方法统一,结果可靠,为做好招生体检工作打好基础。落实体检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谁体检、谁签字、谁负责。
北京市体检中心作为全市招生体检工作的组织管理和体检终检单位,要严格履行好体检培训、业务咨询、补检复检、会诊鉴定、质量控制等职责,要切实负起专项体检管理工作的责任。
三、制定应急预案,确保工作安全
各指定医院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切实加强对安全工作的领导,制定切实可行的招生体检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预案。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安全法规。合理安排高招体检区域。配齐消防器材和装备物资,消防疏散通道要有醒目的标识并确保畅通。加强对校方和学生的宣传教育,提高参检学生的安全意识和疏散逃生技能。
要高度重视体检数据信息安全工作,保证体检结果的完整和真实准确;严格按照要求做好体检数据的留存备份,严防数据丢失,体检结束后准确汇总数据并按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