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1年度粮食生产先进单位的决定
(贺政发〔2012〕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平桂管理区管委,市政府各副处级以上单位:
2011年,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全区农村工作会议精神,高度重视抓好粮食生产工作,采取有效措施,以稳定种植面积、提高单产为目标,大力推广超级稻等优质品种和测土配方施肥等高产配套栽培技术,全力防灾减灾,战胜了罕见的旱灾、寒露风等多种自然灾害,取得了明显的工作成效,促进了粮食生产稳定发展。2011年全市粮食生产面积达208.53万亩,总产69.95万吨,较好地完成了自治区下达给我市的目标任务。
为激励先进,进一步稳定粮食生产,促进全市农业农村工作又好又快发展,根据2011年初市人民政府与各县(区、管理区)签订的目标责任书的有关规定,市人民政府决定对在2011年粮食生产工作中作出重要贡献的县(区、管理区)予以表彰:授予八步区、富川瑶族自治县2个县(区)“全市2011年粮食生产优秀单位”,授予钟山县、昭平县、平桂管理区等3个县(管理区)“全市2011年粮食生产先进单位”,并分别颁发荣誉牌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