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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2年度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四、考试时间及考务安排
  考试每年举行两次,在每年第二季度和第四季度举行。全省只设西宁市一个考区,具体考点以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员可于每年2月底和8月底在青海经济信息网(www.qhei.gov.cn)查阅报名时间和具体考试考务安排。考生如需要购买考试大纲,可与青海省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971— 6305907。
  五、考试科目及作答方式
  高级资格设:综合知识、案例分析和论文3个科目;中初级资格均设:基础知识和应用技术2个科目。各级别考试均分2个半天进行。高级资格综合知识考试时间为2.5小时,案例分析考试时间为1.5小时、论文考试时间为2小时。初级和中级各科目考试均为2.5小时。考试根据各级别、各专业特点,采取笔试、上机或网络方式进行。
  六、证书发放
  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成绩达到国家通用合格标准的人员,颁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信息产业部共同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有效。
  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成绩达到省内合格标准的人员,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颁发合格证书,该证书在全省范围有效。
  七、专业技术职务聘任
  通过考试并获得相应级别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的人员,表明其已具备从事相应专业岗位工作的水平和能力,用人单位可根据《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从获得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的人员中择优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
  取得初级资格可聘任技术员或助理工程师职务;取得中级资格可聘任工程师职务;取得高级资格可聘任高级工程师职务。
  按照《中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和水平考试暂行规定》(人职发〔1991〕6号)参加考试并获得人事部印制、人事部和信息产业部共同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计算机软件初级程序员、程序员、高级程序员资格)和原中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委员会统一印制的《计算机软件专业水平证书》的人员,其资格证书和水平证书继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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