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2年度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青人社厅函〔2012〕19号)
西宁市、海东地区、各自治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改局,省直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2011年度全省职称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青人社厅函〔2011〕446号)精神,结合《
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暂行规定》和《
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实施办法》,从2012年起,全省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高、中、初级职称实行全国统一考试,不再进行计算机技术与软件相应专业和级别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组织管理
我省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共同负责。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考试综合管理、协调、和资格证书发放工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报名、资格审查、具体考试考务工作以及证书登记等服务工作,具体工作由青海省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办公室承办。
二、考试级别、专业类别和资格名称
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级别设置:初级资格、中级资格和高级资格3个层次。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专业类别、资格名称和级别对应表如下。
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专业类别、资格名称和级别对应表
| 计算机软件
| 计算机网络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信息技术
| 信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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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
级
资
格
| 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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