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县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方案的通知
(木县政办发〔2011〕168号)
各乡镇(场)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现将《自治县“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九月三十日
自治县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方案
为深化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发生,确保今冬明春全州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县人民政府决定自2011年9月30日至2012年2月28日,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清剿火患”战役,特制定本方案。
一、战役目标
深入排查社会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社区、乡村火灾隐患,采取行政、法律等手段,实现一般火灾隐患100%落实整改,重大隐患100%挂牌督办、隐患消除前100%落实责任措施,全县不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和有影响的火灾,“小火亡人”事故得到有效遏制,火灾伤亡人数明显减少,社会消防安全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二、领导机构
成立“清剿火患”战役指挥部,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各地开展工作。
指 挥 长: 赵贤东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指挥长: 阿里木江阿不都逊 副县长
张 安 县公安局局长
成 员: 王有玉 县经贸委党委书记
王炬东 县旅游局党组书记
王春雷 县卫生局党组书记
刘永忠 县建设局局长
陈学军 县安监局局长
王旭忠 县文体局局长
董福天 县教育局局长
康家伟 县工商局局长
乔 峰 县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
县“清剿火患”战役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公安消防大队,具体负责指挥调度、上传下达、收集、通报“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情况。
三、清剿范围和整治重点
(一)未排查整治的区域和单位场所。对近几年来一直未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和排查整治的区域、单位和场所要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整治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及备案抽查的建筑,未经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的公众聚集场所,彻底消除火灾隐患死角和盲区。
(二)小单位及“三合一”场所。地毯式排查社区、乡村的小旅馆、餐馆、洗浴、商店、网吧、生产加工作坊,以及生产性、经营性“三合一”场所等,重点整治建筑耐火等级、生产储存经营和人员住宿防火分隔、安全疏散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违章用火用电、堵塞安全出口、违规设置员工宿舍等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