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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关于开展2012年绿色家园系列创建活动的通知

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关于开展2012年绿色家园系列创建活动的通知


各区创绿办、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第七次全国环保大会精神及国家、省、市环保工作会议的任务要求,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环保,推动全民环境教育,树立环保自觉,建设生态文明,提升绿色家园系列创建活动的能力和水平,构筑全民参与、全民行动的宜居生态城市建设新局面,现决定开展2012年深圳市绿色单位申报评审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3月15日-3月20日,申报单位向各区创绿办递交申报材料。

  3月21日-3月28日,各区创绿办、光明新区城建局、坪山新区城建局组织本区内初评。3月30日前将初评单位及材料提交市创绿办。

  4月2日-5月15日,市创绿办组织“绿色家园系列创建”评审专家对各区上报的创绿单位按申报类别进行评审,并召开2012年市级绿色单位终审会。

  5月15日-5月22日,对评审通过的单位在人居环境委员会网站上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群众的举报,并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

  5月23日-6月5日,对公示没有问题的单位,市创绿办报请深圳市建设绿色家园活动指导委员会审定,对2012年度的绿色单位进行命名和授牌。

  二、材料要求

  1、《深圳市绿色单位申请表》一式二份(可从深圳市人居环境网站http://www.szhec.gov.cn/下载);

  2、创建绿色单位材料,包括展示本单位环保形象的照片,音像和文字资料,做成PPT文件(幻灯片)形式,送交各区创绿办。

  三、申报要求

  1、各申报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创绿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创建计划和时间表,把创建工作与日常工作结合起来,加强和完善对创建工作的管理。

  2、各单位参照《深圳市绿色单位考评细则》(可从深圳市人居环境网http://www.szhec.gov.cn下载),进行创建和自评。

  3、各区创绿办要高度重视申报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深入基层调研,加强专家指导,树立绿色品牌。市创绿办将联合报业集团,广电集团对创建过程中成绩突出,特色明显的单位在全市进行宣传和报道。

  二〇一二年三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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