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安排:2011年5月10日-2012年1月15日。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5月10日至5月31日)
主要任务:1.统一思想认识。认真学习领会省市人防办关于开展“人防工程质量效益年活动”的文件精神,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切实增强责任感。2.科学制定方案。结合本地实际,搞好调查研究,找准存在问题,理清工作思路,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3.搞好宣传动员。要向党政军领导认真汇报开展“人防工程质量效益年”活动的背景、目的、意义和方法步骤,争取领导重视支持;要做好沟通协调,争取部门理解配合;要深入开展社会宣传,赢得群众、社会认可和赞同,通过广泛深入宣传动员,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和舆论环境,通过宣传让各级领导,各有关部门和人防工程建设单位了解掌握人防工程建设各个环节的法定要求和强制性标准,让人防全体干部职工思考并研究提高人防“三个效益”的途径和办法。
(二)分析检查(6月1日至8月15日)
主要任务:找准存在问题、分析问题根源。要按照《人防工程建设管理规定》、《人民防空工程战术技术要求》和国家、省关于人防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对人防工程建设和开发利用的各个环节进行逐项检查,找出影响质量效益的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深刻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和根源。
主要分析检查以下方面和环节存在的问题:
1、人防工程规划方面。人防工程规划编制滞后,人防工程规划前瞻性不强,编制质量偏低,落实不到位,工程种类不配套,布局不合理,建设比例不科学等问题;
2、人防工程建设审批方面。人防工程建设和易地建设费收缴审批不按规定程序办理;工程类别、防护等级、应建面积不按规定执行,存在随意降低防护等级,减少应建面积现象;易地建设条件不充分,资料不齐全不规范等;收费标准按政策执行不到位,有少缴、漏缴现象。
3、项目论证决策方面。人防工程研究论证和决策不够科学,建设方案不够优化,造价不够合理;人防工程应建未建,易地建设费违规减免,特别是一些政府投资项目不建人防工程或不按规定缴纳易地建设费等履行人防义务不力;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评标不公;对合同管理重视不够、阴阳合同、不按合同履约等问题;
4、建设单位方面。建设单位责任意识不强,对从业资质重视管理不够,定额使用不规范,质量意识淡薄,片面追求经济效益,人为压低工程造价,缩短施工周期,违规发包工程等问题;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