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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口市2011年与中央企业合作工作方案的通知


  央企业合作动员会。各单位要广泛发动,深化认识,制定与中央企业合作工作方案,研究落实措施,形成工作机制。

  (二)对接洽谈阶段(4月底前)。各单位做好与中央企业合作对接工作。已经签署协议的,力争开工建设或启动合作项目;前期已有接洽的,力争达成合作协议;尚无合作对象的,要结合“十二五”发展战略和规划,有针对性地谋划合作项目,寻求和明确合作对象。

  (三)重点活动举办阶段(5月底左右)。积极参加省政府在北京举办的“2011年河南省与中央企业合作重点项目签约暨部分项目启动仪式”和同时举办的河南省百强企业与中央企业对接洽谈活动,为进一步深化合作、扩大交流打好基础。

  (四)项目实施及跟踪服务阶段。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跟踪服务工作,落实配套政策,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推动项目尽快落地。洽谈、签约、项目实施以及跟踪服务等工作可根据实际需要交叉进行。

  四、工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与中央企业合作是我市对外开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落实省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的重要举措,对推进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和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意义重大。市政府建立由分管副市长牵头,市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财政局、科技局、市政府金融办、通信局等市直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负责研究与中央企业合作重大事项,制定年度工作方案,指导和督促县(市、区)、有关部门、企业开展工作,组织与中央企业合作重大活动,协调解决合作中的重大问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各县(市、区)、企业要成立专门机构或工作班子,负责本地、本企业与中央企业合作的组织协调工作。

  (二)明确职责,形成合力。推进我市与中央企业合作是具有战略性、全局性、长期性的重要工作。市发改委作为牵头单位,要围绕我市对外开放的总体部署,负责统筹协调与中央企业合作工作;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各企业要把与中央企业合作作为2011年工作的重中之重,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准确定位、主动履职,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目标一致、步调统一、分工合作、运转协调,形成工作合力,为全市与中央企业合作工作提供服务保障,确保取得成效。

  (三)把握方向,突出重点。围绕提升水平、拓宽领域、打造高地的要求,以构建重大产业基地、优势企业集团、特色产业集群的产业发展格局为目标,吸引中央企业在我市加大投资规模,建设区域总部、研发中心、营销中心和生产基地。各县(市、区)以推进产业园区建设为重点,市属企业以产权合作和项目合作为重点,中央在周企业以扩展规模、提升水平、建立区域业务中心为重点,进一步扩大我市与中央企业在传统优势产业领域的合作。同时,努力在现代服务业、农业、社会事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领域引进一批重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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