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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强化耕地保护确保占补平衡的通知

  四、强化土地利用计划指标的激励约束作用,严格规范土地整治指标交易与收益分配

  加强对建设占用耕地计划、补充耕地计划、年度耕地净增减量等指标的管控。各县(市、区)要积极落实省、市分解下达的年度补充耕地计划任务,充分利用当地补充耕地后备资源,因地制宜加大补充耕地力度,增加补充耕地储备,确保新增建设用地及时报批。牢固树立“以补定占”的意识,坚决纠正补充耕地靠“购买”、不愿自己补充的错误思想和做法。

  对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中新增耕地地块要全部上图入库,国土资源部门按国家和省要求,搞好耕地占补平衡项目的规划和设计,由市、县财政拨付资金,国土资源部门实施项目开发,竣工验收后到省国土资源厅备案,纳入补充耕地指标储备库。“三项整治”留存指标主要用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着重用于保障产业集聚区建设及县域经济发展,缓解建设用地压力。已经纳入耕地占补平衡项目管理的地块,要按照立项、设计和预算、财政投资评审、向政府申请资金、组织实施等项目管理程序,竣工验收后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纳入补充耕地指标储备库划转使用。

  五、加强对用地指标和占补平衡指标的管理,实行“五个统筹”

  按照“有限指标保重点、一般项目靠挖潜”的原则,全市集中用好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统一调剂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优先保障中心城区、城市新区、产业集聚区以及“双十五工程”等重点项目及民生工程建设用地需求。

  一是统筹规划。对“二调”新增耕地地块、城乡增减挂钩拆旧地块、已纳入耕地占补平衡项目补充耕地地块,由市国土资源局统一组织搞好补充耕地规划设计。二是统筹项目。在县(市、区)上报的基础上,由市国土资源局统一组织做好项目区规划。三是统筹资金。充分调动市、县两级开展土地整治、增加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的积极性。市、县两级财政统筹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收入、耕地开垦费、土地复垦费等土地专项资金,聚合其他涉农资金投入到项目中去,县(市、区)财政聚合资金有困难的,由市政府统筹开发。四是统筹开发。由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在市国土资源局统一组织下,按时完成项目开发,并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五是统筹使用。各县(市、区)投资开发的指标优先用于该县(市、区)的建设用地报批,富余指标用于保障周口市中心城区、后备资源缺乏县(市)建设用地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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