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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市直机关所属企业脱钩改制工作的实施意见

  (2)市脱钩改制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建立公文办理、调研督查、档案管理等相关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

  (3)通过建立工作台帐、编发工作简报等形式,对脱钩改制工作的进展情况、典型经验和存在问题进行上传下达,信息交流。

  (4)市脱钩改制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在审批改制总体方案、改制实施方案和职工安置费用缺口等具体工作时,可以采取发送征求意见函和召开专题会议等形式征求市脱钩改制联席会议有关成员单位意见,有关单位根据职能就有关问题提出意见。

  (5)市脱钩改制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选聘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参与有关工作。

  (三)有关规定

  1、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已出台的国有企业改革优惠政策,市政府有关部门要予以落实。市直机关所属企业同等享受地方政府制定的优惠政策。

  2、企业因改制需要进行国有资产处置的,须经主管部门同意,报市脱钩联席办审批。其资产处置和经营收益,必须缴入市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项用于企业脱钩改制中的职工安置费用支出。资金使用接受市财政(国资)局的监督。

  3、企业改制和安置职工后,剩余国有资产、国有股权一并交市国资局管理和处置。

  4、企业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时间以职工安置方案确定的时间及双方签字解除劳动关系时间为准,但解除劳动关系的时间应确定在职工安置方案得到批复后的3个月内。

  三、加强领导,严明纪律,切实保障脱钩改制任务顺利实施

  (一)建立市直机关所属企业脱钩改制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王申亭常务副市长为召集人,刘国连副市长为副召集人,市直有关单位为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全面领导市直机关所属企业的脱钩改制工作,负责研究制定脱钩改制有关政策,审定脱钩改制总体规划,协调解决重大问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国资局,从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抽调专门人员组成,市国资局常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制定脱钩改制总体规划,审批改制总体方案,督促、指导、协调、服务脱钩改制顺利实施,承担联席会议其他日常工作。

  有脱钩改制任务的市直机关要组成专门机构负责所属企业脱钩改制的组织实施工作,单位主要负责人是脱钩改制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脱钩改制企业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脱钩改制工作组,贯彻落实有关脱钩改制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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