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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市直机关所属企业脱钩改制工作的实施意见


  2、人员安置。资产移交的企业,按照“人随资产走”的原则,企业全部职工劳动关系保持不变;重组整合的企业,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新企业接续和履行;改制退出和关闭破产的企业,妥善制订职工安置方案,并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关闭破产的企业,将法律、法规规定的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和所欠职工的相关费用列为第一清偿顺序。根据脱钩改制工作需要和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处理改制退出和关闭破产企业的离退休人员、内退职工和军转干部等的安置问题;脱钩改制企业内退职工生活费及各项社会保险费缴纳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各项标准一经确定,在职工办理正式退休手续之前不再变动。

  3、成本筹措。市直机关所属企业资产处置收益上缴“财政国有资产收入(益)专户”,解缴国库,市财政设立市属国有企业改革专项资金。改制企业(含关闭破产企业)职工安置费用首先通过企业自身资产变现解决,不足部分可用划拨土地处置收益支付,尚有缺口的由企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脱钩联席办公室初审,市财政局复审后报市政府批准,从市属国有企业改革专项资金中给予解决。

  4、其他。要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国有企业脱钩改制的各项优惠政策;脱钩改制中涉及的各项收费,属于政府部门收取的,只收取工本费,属于中介机构收取的,按国家和省规定最低标准收取;各金融机构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对困难企业实施债务重组,减轻企业债务负担。

  (二)市脱钩改制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职责和工作方式

  1、市脱钩改制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职责

  (1)制定脱钩改制规划。

  (2)审批改制总体方案、改制实施方案。

  (3)对企业解散和破产的准备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审核备案。

  (4)对企业主管部门报送的所属企业职工安置费用缺口情况进行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

  (5)对脱钩改制工作进行政策指导、组织协调和督导检查,及时将进展情况、典型经验和存在问题向脱钩改制联席会议报告并提出建议。

  (6)对脱钩改制工作实施检查验收。

  (7)承办市脱钩改制工作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

  2、市脱钩改制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方式。

  (1)市脱钩改制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国资局,由市脱钩改制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抽调负责具体业务工作的同志组成,陈志伟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张勋政、韩明义同志任副主任。根据工作需要,市脱钩改制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采取集中办公与分散办公相结合的形式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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