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是以人为本,规范操作。多渠道筹集资金,妥善安置职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工作纪律,严防国有资产流失,确保脱钩改制工作稳步推进。
五是明确责任,形成合力。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市直机关负责所属企业脱钩改制的组织实施工作,承担相应的责任。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司其责,协同配合,全力支持脱钩改制工作。
(三)脱钩改制的范围
按照豫政〔2009〕65号文件规定要求,市直机关所办的经济实体和直接管理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含子公司及分支机构)以及参股企业中的国有股权均属于脱钩改制范围。各机关服务中心直接出资兴办、为机关提供后勤保障服务的经济实体暂不列入脱钩改制范围。既有事业单位身份又在工商部门办理了企业法人登记的单位将纳入事业单位改革范围。文化类企业纳入文化体制改革范围。
(四)脱钩改制的方式
1、资产移交。对拥有一定资产、具有一定发展潜力并能正常生产经营的企业,整体划转到市国资局监管,在市国资局的指导下按照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规划,对企业实施改制重组。
2、重组整合。对行业净资产较多、主业比较突出、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企业进行重组整合。组建“周口市农业建设经营投资控股集团”、“周口市汽车运输集团控股总公司”、“周口市粮食经营投资集团公司”、“河南中州路桥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总公司”等专业化集团公司,列入市管企业。
3、改制退出。对资产量较小、不具竞争优势的中小企业,由主管部门按规定组织实施产权制度改革,实现国有资本有序退出。改制后仍保留有国有股份的,移交市行政资产经营公司监管。
4、破产关闭。没有净资产的企业,由主管部门根据企业实际,采取重组、联合、兼并、合资和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关闭破产等形式进行改制,改制后企业与原主管部门脱钩。
5、委托管理。对企业资产质量较差、人员包袱较重、一时难以进行改制的,先由市脱钩改制联席会议办公室委托主管部门管理,再按脱钩改制的总体规划分步实施改制。
(五)脱钩改制工作时间安排
1、动员部署脱钩改制工作(2011年3月底前)。
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由市国资局负责对市直机关所属企业进行调查,全面摸清企业基本情况。召开动员大会,对脱钩改制工作进行全面动员和部署。
2、分阶段组织实施(2011年12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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