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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市直机关所属企业脱钩改制工作的实施意见

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市直机关所属企业脱钩改制工作的实施意见
(周政[2011]10号)


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省直机关所属企业脱钩改制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2009〕65号)精神,切实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把政府职能转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上来。现就进一步推进市直机关所属企业脱钩改制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明确任务,突出重点,分阶段推进脱钩改制工作

  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省直机关所属企业脱钩改制工作的实施意见》确定的“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政企分开、政资分开,围绕理顺国资监管体制,培育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市场主体,通过改革改制、重组整合、破产退出等形式,盘活存量,优化增量,完善体制,转换机制,促进国有“四资”统筹运作,实现“资产集中、资本集聚、资金集成、资源集约”的指导思想。2011年全面实施市直机关所属企业脱钩改制工作。脱钩改制的重点在市交通、公路、商务、粮食、工信、城市管理等部门所属企业。

  (一)工作目标

  通过对一些具有优良资产能够正常生产的国有企业实施资产重组整合,组建具有较大规模,具备市场竞争能力的国有专业化集团和投融资平台;大多数改制企业按规定报批方案并进入实施阶段;大多数关闭破产企业进入清算程序。

  (二)基本原则

  一是政企分开,政资分开。坚持政府的社会公共管理职能与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能分开,进一步深化国资监管体制改革。市直机关原则上不再履行企业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不再以各种名义投资设立经营性企业和经济实体,经营性国有资产由市政府授权市国资局履行出资人职责。

  二是分类指导,区别对待。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对企业进行梳理分类,根据企业不同情况,采取资产移交、重组整合、改制退出和关闭破产等方式,进退结合,灵活处置。

  三是先易后难,批次推进。结合脱钩改制工作目标,合理把握工作力度和进度,先易后难,稳妥有序,成熟一批推进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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