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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三)培育特色产业集群。依托工业园区、产业集聚区兴办中小企业,实行社会化分工、专业化生产、市场化运作,形成集群效应。重点培育20个区域特色鲜明、经济结构优化、产业链条完整、支撑体系健全的示范产业集群。实施龙头带动战略,对产业集群内成长性好的骨干企业予以重点扶持,加快培植壮大一批龙头企业。鼓励和引导龙头企业、行业协会、科研机构建设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提高产业集群专业技术协作水平。鼓励中小企业与大型企业开展专业分工、服务外包、订单生产等多种形式经济技术合作,提高配套协作水平,减轻单个企业投资负担,实现降本增效,增强集群竞争力。经省认定的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由当地政府给予奖励。

  (四)引导中小企业开拓市场。要根据市场需求情况,及时开展中小企业供需对接活动。市商务局要会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研究利用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和出口信用保险,促进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鼓励支持有条件的中小企业开展境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和外派劳务业务,带动我省产品、设备及服务出口和资源进口,带动我省富余劳动力到境外务工。有关部门要及时发布产品市场信息,引导中小企业加强市场预测分析,把握市场机遇,提高市场竞争力。各级政府在政府采购时对中小企业产品要一视同仁。

  (五)加大对中小企业员工的培训力度。整合各种培训资源,由中小企业工作部门根据不同需求提出中小企业年度培训计划,对中小企业从业人员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市、县政府按每人200元对中小企业培训给予补助,形成政府引导、社会支持和企业自主相结合的培训机制。逐步建立覆盖全市中小企业的信息网络服务平台,为中小企业提供法规政策信息、市场供求信息、各行业前沿技术、最新科研成果、投资融资项目和产权交易与合作等信息服务。

  (六)加强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整合各种社会服务资源,加强服务机构建设,拓展服务领域,规范服务行为,促进服务市场形成;开展中小企业服务机构示范单位评选活动,对管理规范、服务效果突出、社会贡献大的服务机构,由当地政府给予10-30万元奖励,引导社会服务机构积极为中小企业提供切实有效的服务。

  四、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

  (一)设立中小企业专项发展资金。认真贯彻落实《周口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重大项目建设扩大投资需求等四个意见的通知》(周政〔2008〕47号)文件精神,把中小企业专项发展资金列入当年财政预算,并做好资金使用和管理工作。中小企业专项发展资金支持的重点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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