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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周口市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七)筹资筹劳。筹资筹劳方案经县(市、区)农监部门审核批准并报市农监办备案后,由村委会负责向农户筹资筹劳,并开据由省农监办统一印制或监制的专用票据和筹劳凭证。筹集的资金和劳务由经村民推荐的群众代表和村民委员会共同负责管理使用。筹集的资金单独设立账户、单独核算、专款专用,做到一事一决算。

  (八)招标施工。总投资在10万元以上的一事一议建设项目,要采取公开招标或议标的方式,选用施工单位。由村务监督委员会负责,组织推荐本村5名以上群众信得过的党员和群众代表组成质量监督小组,对项目实行全程监督。

  (九)评比验收。项目竣工后,由乡镇人民政府按合同和设计图纸对工程进行检查验收,出具验收报告,对验收合格的工程开支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乡镇人民政府申请县(市、区)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财政奖补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

  (十)审计监督。对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项目,县(市、区)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财政奖补工作领导小组要进行专项审计,对审计中发现资金使用不规范等问题要及时通报,并督促整改到位。

  (十一)总结建档。项目实施完结后,要将立项报告、项目预算书、招标文件、民主理财小组意见和项目总结等资料整理归档,做到一村一项目一档案。

  五、加强监督管理

  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是农村税费改革后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各级农业和农监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承担起对筹资筹劳的指导和日常监管责任,把加强筹资筹劳管理作为促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一件大事抓紧抓好。

  (一)加强对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政策的宣传培训。各级农业、财政、农监等部门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宣传和印发资料、深入基层讲解等方式,广泛宣传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财政奖补政策。乡镇人民政府也要利用悬挂条幅、张贴标语、出动宣传车等方式宣传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财政奖补政策,做到家喻户晓。各级农业、农监部门要制定培训计划,采取多种形式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培训教育。一是抓好对各级农民负担监管人员的培训,使其掌握《管理办法》和《周口市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工作实施方案》的规定要求,熟知监督管理的内容和方法,增强责任意识和监管能力。二是抓好对乡村基层干部的培训,提高基层干部对筹资筹劳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积极引导和组织村民围绕集体生产生活等公益事业议事;提高基层干部落实筹资筹劳政策的水平,熟悉并严格执行筹资筹劳的适用范围、民主程序等相关规定;提高基层干部的民主管理能力,把农民急需办的、直接受益的事办好办实。三是抓好对村民的宣传教育,使广大群众了解、掌握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政策要求、运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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