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周口市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周政[2011]2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周口市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五日
周口市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工作实施方案
为规范我市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工作,建立农村公益事业筹资筹劳机制,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豫政〔2010〕36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周口市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尊重农民意愿为前提,以新农村建设规划为基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工作,促进农村公益事业稳定发展,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市、县、乡人民政府统一组织部署,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相互协调的工作机制。市农业局负责全市筹资筹劳的监督管理工作,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县(市、区)人民政府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负责项目审核、考核验收、督促检查;乡镇人民政府负责项目初审和监督管理、检查、申报等工作;村级组织负责项目申报和组织实施等具体工作,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
二、基本原则
(一)村民自愿,量力而行。充分尊重村民的主体地位和意愿,调动村民参与的积极性。同时,考虑村民和村级集体组织的承受能力,处理好村民筹资筹劳与减轻农民负担的关系,坚决防止农民负担反弹和新的乡村债务产生。
(二)民主决策,阳光操作。严格按照《河南省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试行)》(下称《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执行,实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确保筹资筹劳项目的方案制定、议事和审批程序、财政奖补的申报、资金和劳务的管理使用公开透明,全程接受村民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