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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部分重大项目推进节点计划安排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部分重大项目推进节点计划安排的通知
(许政办[2011]2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部分重大项目推进节点计划安排》已经市政府第84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一年三月十七日

  部分重大项目推进节点计划安排

  为进一步加快部分重大项目建设进程,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市政府办公室、市发改委(市大项目办)对中平能化多晶硅等16个重大项目建设明确了时间节点、责任单位。各责任单位要按照所承担的工作任务,采取有效措施,加快建设进度,每月将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及工作建议,以书面形式并附电子文档报送市政府办公室、市发改委(市大项目办)。市政府督查室、市发改委(市大项目办)要切实做好跟踪督查,促进重点项目按时序要求加快推进。

  一、中平能化多晶硅项目

  (一)主要目标任务

  2011年5月底前开工,明年年底建成投产。

  (二)具体任务、完成时限及责任单位

  1.可研报告、环评报告、安评报告编制、审批,4月20日前完成。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安监局。

  2.征地手续办理、预审批复,4月20日前完成。
  责任单位:东城区、许昌县、市国土局、市规划局。

  3.项目核准,4月20日前完成。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

  4.4月25日前完成第一批施工图设计;5月底前开工;2011年年底前进行厂房建设、设备订购。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二、许昌卷烟厂易地技改项目

  (一)主要目标任务

  2011年6月30日前开工。

  (二)具体任务、完成时限及责任单位

  1.文物勘探、详规修订、环评报告编制、安评报告编制,3月底前完成;

  2.总体设计方案、单体施工图设计5月底前完成;

  3.施工单位招标、临建设施搭建6月底前完成;

  4.6月底前开工,进行桩基工程施工,年底进行厂房主体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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