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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许昌市城市公交公司化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对改造后公司提供政策支持

  1.对进行公司化改造线路车辆实行政府补贴。对公交公司为老年人、军人、学生、盲人、伤残军人(警察)等特殊群体实施优惠票价而减少的收入部分,按照公交IC卡系统提供的数据进行专项补贴;对公交公司完成政府指令性任务的支出据实补贴;对冷僻线路以及政策性亏损,经测算后进行适当补贴。

  2.落实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各项政策,科学设置公共交通优先车道(路)和优先通行信号系统,调整路权使用分配关系,保证公共交通的道路优先通行权,逐步在市区现有主干道上建设公交专用道,市区新、改建的主干道应同步规划、建设公交专用道。

  3.2011年9月底前由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完成公交站场规划编制工作,2012年9月底前完成公交站场的建设工作。

  4.建立健全公交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机制,加大公交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根据规划加快建设公交换乘枢纽、首末站等配套设施,增强公交可持续发展能力。2011年5月1日前,由市城乡规划局在西城区和东城区各规划1个公交停车场,由市交通运输局组织新组建的公交公司按规划建设,年底前投入使用。

  五、改造回购主体

  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和公司化经营模式的要求,两家公司以其实际回购车辆及实有资产在新公司参股。其中,许昌扬子巴士有限公司负责本公司13条线路212台车辆的回购;许昌东方公交公司负责本公司7条线路174台车辆的回购。2011年6月30日后,两家公司未回购的车辆,由市交通运输局向社会招聘其他公司予以回购。

  六、实施步骤

  (一)启动准备阶段(2011年5月1日前)

  1.成立许昌市城市公交公司化改造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许昌市交通运输局,具体负责公司化改造工作的实施。

  2.公布许昌市城市公交公司化改造实施方案。

  3.面向社会,广泛征求相关利益主体对城市公交公司化改造工作的意见、建议。

  4.4月15日前两家公交公司写出参加公司化改造和出资新公司的书面申请,4月20日前由公司书面征求租赁、承包、挂靠经营车主意见。

  5.由第三方机构对拟改造的两家公交公司进行调查摸底,开展清产核资及资产评估工作。

  6.4月底之前,开展市区电动公交车运营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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