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按时限要求,组织得力人员,分解任务,逐项目、逐指标落实责任,分阶段、按时限完成评价工作。
(三)评价工作要做到“三个严禁”:严禁编造、隐匿或违规销毁评价资料;严禁篡改统计数据或评价名次;严禁利用评价之便向被评价部门谋取不正当利益。
(四)全体评价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廉洁自律,树立良好形象,自觉接受被评价部门的监督。
附件:
1.县(市)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综合评价表
2.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综合评价表
附件1
县(市)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综合评价表
项目
| 指标
| 分值
| 评 价 标 准
| 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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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服务环境(16分)
| 金融债权维护
| 8
| 通过问卷调查向当地和上一级金融机构了解政府维护银行债权、推进银企关系改善等方面的满意度。满意度在85%以上,得8分;每下降1个百分点,扣0﹒1分;依次类推,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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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对当地政府金融服务的评价
| 8
| 通过问卷调查向企业了解政府在支持企业融资的优惠办法、信贷风险补偿机制、创新性举措,帮助企业解决贷款难等方面的满意度。满意度在85%以上,得8分;每下降1个百分点,扣0﹒1分;依次类推,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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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信用环境
(20分)
| 人均生产总值水平
| 6
| 人均生产总值不低于全省县域人均生产总值平均水平的,得6分;每下降1个百分点,扣0﹒1分;依次类推,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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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外资和吸引省外资金情况
| 6
| 实际利用外资和吸引省外资金占生产总值比重不低于当年所在省辖市县域平均水平的,得6分;每下降1个百分点,扣0﹒1分;依次类推,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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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信系统建设情况
| 8
| 建立社会信用体系联系会议制度;出台辖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意见;征信系统已经建立并比较完善,征信系统中纳入的信用农户和中小企业信用档案户数逐年增加,信息能够及时更新,建立中小企业信用评价机制或农户信用评价体系,建立中小企业融资培育计划的,得8分;一项没有达到要求的,扣1分;依次类推,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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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运行质量(34分)
金融运行质量(34分)
| 存贷款增长情况
| 10
| 存款、贷款增长额不低于全省县域平均水平的,得10分;存款、贷款增长额每下降1个百分点,扣0﹒1分;依次类推,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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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质量情况
| 6
| 完成上级监管部门“不良双降”(不良贷款余额和比例下降)目标任务的,得6分;有一家金融机构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扣0﹒5分;依次类推,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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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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