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加强跨区域的知识产权合作与交流,学习借鉴知识产权先进地区的经验,不断拓宽知识产权工作视野和工作领域,努力提升和创新知识产权管理工作。
(三)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提高知识产权保护能力
1.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基层基础工作,开展中小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援助工作,提高企业知识产权自我保护能力。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司法审判及其执行能力建设,规范执法行为。建立知识产权相关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制度,健全知识产权联合执法协调机制和快速反应机制。
2.加大对侵犯专利、商标、版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重点区域、重点产业的关键技术保护,完善科研、生产、流通、外贸、会展及知识产权交易等环节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切实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水平。
3.建立重大案件披露制度,及时向社会发布重大知识产权侵权案件处理情况。建立知识产权侵权企业档案并纳入我市企业社会信用体系,发挥社会监督、舆论监督作用,形成政府主导、行业自律、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知识产权保护监督机制。
4.完善知识产权预警与维权援助机制,健全知识产权预警平台建设,定期发布重点产业、重点领域知识产权发展态势和预警报告,及时通报和指导企业化解潜在的知识产权风险,帮助企业开展知识产权维权活动。
(四)建立知识产权运用体系,加快知识产权转化实施
1.依托各种信息平台广泛发布信息,积极开展知识产权交易交流活动,重点扶持重点行业中专利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市场效益好的项目实施转化。
2.加大对专利转化应用项目的资助力度,对符合许昌市产业发展方向、市场前景好、科技含量高的优秀专利技术项目,给予重点资助。
3.在企业、科研院所、大专院校推行设立专利基金,用于专利培训、申请、维持等工作。
4.充分利用现有科技政策和专项经费,积极推动有利于我市经济长远发展、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的实施转化,提高知识产权的实施效果和对经济发展的贡献率。
5.鼓励驰名、著名商标企业以其资金、技术和市场优势,引导中小企业为其配套,形成以驰名、著名商标企业为核心的相关产业链,推动区域经济发展。支持商标品牌优势企业依法以商标质押获得贷款,通过资本化运作实现商标无形资产升值。
(五)加强服务体系建设,提高知识产权服务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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