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知识产权对我市经济发展的贡献显著增强。80%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30%以上的三大主导产业、四大特色产业从业企业拥有不同形式自主知识产权。专利技术新增产值年均递增15%以上。
7.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显著提高。每年接受知识产权知识培训人员不低于2000人次,举办大型宣传活动2次以上。培养一批知识产权专业人才。
三、工作重点
(一)构建知识产权创造体系,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能力
1.加强宏观规划和政策指引,将知识产权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整体框架,加快实施《许昌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促进全社会知识产权的创造和产出。
2.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为重点,不断加大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力度,在三大主导产业、四大特色产业等支柱产业领域取得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形成区域创新的产业集群。
3.实施许昌市知识产权优势培育工程,扶持和培育一批具有示范带动效应的知识产权优势区域和企业。培育年专利申请超百件企业1家,超50件企业5家。
4.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建立健全企业知识产权制度,落实“一奖两酬”等发明创造奖励措施,不断提高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能力。
5.发挥政府主导作用,通过资助专利申请、转化和奖励名牌创建等措施,引导、激励知识产权创造。积极帮助企业开展专利、新技术等的发布推介和对接活动,用足用好知识产权政策,实现专利技术与产业化的有机结合。
6.建立知识产权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将知识产权申请量、拥有量和实施效益作为科技进步和经营管理的考核评价依据;经济、科技、人事等部门在重大项目立项、验收、高新技术企业(项目)认定、职称评聘等管理工作中,把知识产权拥有量和实施情况作为重要衡量标准。
(二)创新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提高知识产权管理能力
1.建立、健全联席办公会议制度,及时解决知识产权工作重大问题。定期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和省知识产权局汇报,争取上级支持,推进和深化知识产权工作。
2.加强市、县两级知识产权机构建设,建立知识产权、工商、新闻出版、质监、公安等部门知识产权工作联动机制,形成知识产权工作的整体合力。
3.完善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体系,在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科研院所建立知识产权工作机构,完善知识产权工作制度,不断提高基层知识产权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