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2011年城镇化建设发展目标的通知
(许政办[2011]4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许昌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许昌市2011年城镇化建设发展目标》已经市政府第87次常务会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五月七日
许昌市2011年城镇化建设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
(一)城镇化目标
1.城镇化率。比上年增长2个百分点,达到43%。
2.建成区面积。许昌市中心城区建成区面积达到85平方公里。
3.建成区人口。许昌市中心城区建成区人口达到80万人。
(二)城乡规划目标
4.修编城市总体规划。提升县(市)城区总体规划,加强分区规划、专项规划和城市设计,完成城市组团通道规划。加大村镇规划编制力度,提升乡镇总体规划,加快编制村庄规划,逐步实现市域规划全覆盖。
5.完善控规和修规。高标准做好城建重点项目及城中村、棚户区改造规划。
(三)现代城镇体系目标
6.推进5个县(市)组团建设发展。开工建设107国道长葛至新郑段、311国道许昌至襄城段改扩建工程,打造半小时通勤圈、经济圈、生活圈。
7.积极推动中心镇建设。支持基础好、产业优的中心镇率先发展成为小城市,支持15个重点镇加快发展。
8.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率先推进产业集聚区、城市新区和中心城市近郊区村庄改造,建设50个农村新型社区。
(四)城市建设投资目标
9.加快城建重点项目建设。许昌市区实施总投资305亿元的93个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和51个城中村改造项目,重点抓好积水点改造、污水管网、农贸市场、垃圾分类处理等涉及民生的项目。
10.加大旧城改造力度。加快旧城区内集中连片棚户区改造16500户,改造建设157.96万平方米。加快城中村改造步伐,许昌市区开工建设安置房450万平方米。县(市)城区开工实施改造面积达到计划任务的40%以上。
11.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2011年,建设廉租住房1868套、经济适用房4151套、公共租赁住房3000套。
(五)产业集聚区发展目标
12.深入实施产业集聚区“两年提升推进计划”,争创省级创新型产业集聚区,力争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300亿元,完成投资300亿元,主营业务收入超百亿元的产业集聚区达到7个。
(六)生态环境建设目标
13.污水处理率。许昌市区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88%以上,各县(市)污水处理率达到80%以上。
14.垃圾处理率。许昌市中心区范围内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率提升至70%,许昌市区、禹州市、长葛市、鄢陵县、襄城县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5%以上。
15.绿地率。许昌市区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6%以上,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9平方米。县(市)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0%以上,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8平方米以上。
16.绿化率。许昌市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9%以上,市(县)绿化覆盖率达到30.89%以上,廊道绿化率达到95%,中心镇绿化率达到45%,村庄绿化率达到43%。
二、县(市、区)目标
(一)禹州市目标
1.城镇化率
比上年提高2.2个百分点。
2.城乡建设投资
(1)固定资产投资:固定资产完成投资增长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