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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建设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建设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
(许政办[2011]5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许昌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许昌市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建设工作任务分解》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各地各有关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请于2011年6月底、12月底和2012年6月底、12月底报送至许昌市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 话:2771339)。

  二○一一年五月三十一日

  许昌市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建设工作任务分解

序号

指标名称及分数(总分100分)

考核内容

工作任务及要求

责任单位

1

政府定期研究、部署、检查知识产权工作情况(2分)

市政府专门召开知识产权工作会议次数,听取知识产权工作汇报次数,是否及时有效地解决了知识产权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并产生显著成效。

收集和提供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政府召开的知识产权专题会议的会议记录或会议报道等证明材料。

市政府办公室

领导小组办公室

收集和提供市政府研究和解决知识产权工作实际问题的相关证明材料。

市政府办公室

领导小组办公室

2

政府对知识产权工作的条件、资金支持情况(4分)

市政府对知识产权工作手段、环境、设备、资金等支持的情况。

1、试点期间要明显改善知识产权工作部门工作条件,解决知识产权工作部门在办公用房、执法设备等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

2、加大政府对知识产权工作的资金支持力度,为试点城市建设工作提供经费保障。

3、及时提供上述相关的证明材料。

市财政局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3

政府关于知识产权试点工作的决议、要求等有关内容得到有效执行的情况(2分)

市政府关于试点工作的有关决定及试点工作方案的内容和要求得到执行和落实的情况。

按照市政府关于试点工作的部署和试点工作方案的要求,定期进行督促检查,确保落实,并形成总结汇报材料。

领导小组办公室

4

政府贯彻执行国家知识产权局有关文件精神的情况(2分)

市政府对国家知识产权局部署的工作、任务贯彻和执行的情况。

提供相关工作落实情况的工作总结及相关证明材料。

领导小组办公室

5

政府政策文件

(5分)

以政府名义出台的有关推进知识产权工作的政策和规定。

提供相关政策和规定的文件正本。

领导小组办公室

6

部门联合发文

(3.3分)

知识产权局和政府其他部门或司法机关联合制定的知识产权工作有关文件。

提供相关文件正本。

市科技局

市知识产权局

7

部门文件(1.7分)

知识产权局制定的知识产权工作有关文件。

提供相关文件正本。

市科技局

市知识产权局

8

城市知识产权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的情况(2分)

市政府建立知识产权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情况,并说明领导小组运行情况及产生的成效。

提供成立领导小组的有关文件正本和领导小组开展工作的会议记录等证明材料。

领导小组办公室

9

政府知识产权协调机制建立的情况(2分)

市政府建立知识产权工作协调机制的情况,并说明协调机制运行情况及产生的成效。

1、建立完善政府协调知识产权工作的有关制度;

2、提供市政府协调推进知识产权工作有关情况的证明材料。

领导小组办公室

10

市级知识产权局机构建设情况(包括人才队伍建设情况)(4分)

市级知识产权局机构性质、级别、编制以及人才队伍建设等情况。

1、试点期间要进一步完善市级知识产权局机构建设(包括人才队伍建设),努力使我市知识产权工作机构建设达到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有关要求;

2、及时提供上述相关的证明材料。

市编办

11

县(市、区)知识产权局机构建设情况(包括人才队伍建设情况)(2分)

市所属城区、开发区、县(市)设立知识产权局的情况,包括编制、级别、隶属关系、职能以及人才队伍建设等情况。

1、试点期间要积极推进县级知识产权局机构建设(包括人才队伍建设),努力使各县(市、区)知识产权工作机构建设达到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有关要求;

2、及时提供上述相关的证明材料。

各县(市、区)政府

12

知识产权工作的创新举措及突出成效(3分)

本市在知识产权工作中采取的独创性工作措施和取得的突出效果。

1、积极创新专利、版权、商标和名牌等知识产权工作方法,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工作水平;

2、及时提供上述相关的专题汇报材料。

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文化新闻出版局

市工商局

市质监局

市科技局

市知识产权局

 

13

有效利用失效专利信息的情况

(1分)

本市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充分利用失效专利信息并取得经济效益的情况,重点考察本市知识产权局在这方面开展工作的情况。

1、帮助3— 5家重点企业建立行业专利数据库,定期指导企业利用数据库开展失效专利的检索、分析和利用工作;

2、及时提供上述相关的证明材料。

市科技局

市知识产权局

14

技术立项或技术引进时有效利用专利信息的情况(3分)

本市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在技术立项或技术引进时利用专利信息进行专利检索、分析,从而有效规避专利风险、节约研发经费并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情况,重点考察本市知识产权局在这方面开展工作的情况。

1、建立重大经济活动中的知识产权审议机制,做好重大技术引进、重点项目立项等过程中的知识产权信息检索、分析、预警等工作;

2、及时提供上述相关的证明材料。

市科技局

市知识产权局

15

运用知识产权规则提起诉求和积极应诉的情况(特别是涉外的纠纷)(3分)

本市有关单位或者个人灵活运用知识产权规则提起诉求和积极应诉并取得有利结果的情况(特别是涉外的纠纷)。

收集、提供相关知识产权领域内对应情况的证明材料。

市工商局

市商务局

市质监局

市科技局

市知识产权局

 

16

设立专门执法机构情况(包括执法队伍建设情况)

(4分)

设立专利行政执法部门及执法队伍建设的情况。

1、试点期间,要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有关要求,完善专利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保障专利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

2、及时提供上述相关的证明材料。

市编办

市科技局

市知识产权局

17

年专利纠纷受理量(4分)

试点期间每年专利纠纷受理量。

整理、提供试点期间年受理专利纠纷的案卷目录和有关证明材料。

市科技局

市知识产权局

18

年专利纠纷结案率(2分)

试点期间每年专利纠纷结案率。

1、确保年专利纠纷结案率达到90%以上;

2、及时提供上述相关的证明材料。

市科技局

市知识产权局

19

年假冒他人专利案件查处量(3分)

试点期间每年查处假冒他人专利案件的数量。

整理、提供试点期间年查处假冒他人专利案件的案卷目录和有关证明材料。

市科技局

市知识产权局

20

重大假冒他人专利案件移交公安部门情况(1分)

构成犯罪的假冒他人专利案件移交公安部门的情况。

1、完善案件管理制度,确保重大假冒他人专利案件及时移交公安部门;

2、及时提供上述相关的证明材料。

市公安局

市科技局

市知识产权局

 

21

执法专项行动、执法检查活动数量(2分)

试点期间开展执法专项行动、执法检查活动的次数、规模等。

1、积极开展专利、版权、商标、名牌等专项执法行动和执法检查活动;

2、及时提供上述相关的证明材料。

市文化新闻出版局

市工商局

市质监局

市科技局

市知识产权局

22

跨部门执法协作情况(2分)

与工商、版权、公安、药监、质监等部门进行执法协作的情况,包括协作执法次数、出动人数、时间等数据。

1、建立、完善部门知识产权执法协作机制,积极开展知识产权联合执法行动;

2、及时提供上述相关的证明材料。

市文化新闻出版局

市工商局

市质监局

市公安局

市商务局

市药监局

市科技局

市知识产权局

23

跨地区执法协作情况(2分)

到其他地区或协助其他地区在本地执法情况。

1、积极开展区域间的知识产权协作,做好跨地区知识产权执法工作;

2、及时提供上述相关的证明材料。

市文化新闻出版局

市工商局

市质监局

市公安局

市商务局

市药监局

市科技局

市知识产权局

24

知识产权培训

(2分)

对国家干部、科技人员、企业管理者及有关人员开展知识产权培训的情况。评价内容包括知识产权培训是否纳入公务员及干部培训课程及考核,举办知识产权培训班的次数和培训人数等。

1、将知识产权政策、法规、知识纳入到党政干部培训计划,每年培训不少于200人次;

2、及时提供上述相关的证明材料。

市委组织部

市委党校

市人社局

1、按照职责分别在版权、商标、名牌等领域开展知识产权培训,每年各培训200人次以上;年开展专利知识培训1000人次以上;

2、及时提供上述相关的证明材料。

市文化新闻出版局

市工商局

市质监局

市科技局

市知识产权局

25

新闻媒体专题

(2分)

利用新闻媒体,设立专门栏目宣传知识产权工作情况。

1、开办专题栏目,加大对试点城市建设工作的宣传报道,定期宣传知识产权政策和知识,报道知识产权先进典型和有关案例;

2、配合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有关宣传资料的制作工作;

3、及时提供上述相关的证明材料。

市委宣传部

许昌日报社

许昌电视台

许昌人民广播电台

26

大型宣传活动

(1分)

宣传面广、参加人数多、影响力大、具有明显效果的宣传活动开展的情况。

1、利用 “3.15”、“4.26”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大型知识产权宣传活动;

2、及时提供上述相关的证明材料。

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成员单位

27

其他普及知识产权的举措(1分)

通过学校教育、咨询服务、发放图书等其他方式进行知识产权宣传普及的情况。

1、积极在大专院校、中小学校开展知识产权知识教育活动,深入企业、社区开展知识产权咨询服务,宣传普及知识产权知识;

2、及时提供上述相关的证明材料。

市教育局

市文化新闻出版局

市工商局

市质监局

市科技局

市知识产权局

28

获最近三届中国专利金奖、优秀奖情况(1.4分)

最近三届中国专利奖的评选中,获得中国专利金奖、优秀奖的数量。

1、选择我市优秀专利,积极帮助其申报中国专利奖,力争实现我市中国专利奖零的突破;

2、及时提供上述相关的证明材料。

市科技局

市知识产权局

29

年专利申请增长率(0.7分)

试点期间每年专利申请增长率。

1、加大专利申请工作力度,确保专利申请逐年增长;

2、收集、整理有关数据,提供证明材料。

市科技局

市知识产权局

30

年申请国外专利增长率(0.7分)

试点期间每年申请国外专利的增长率。

积极引导帮助企业申请国外专利,确保申请国外专利实现零的突破,并逐年有所增长。

市科技局

市知识产权局

31

年专利申请量中发明专利比例(1.4分)

试点期间每年发明专利申请占全部专利申请的比例。

1、加大发明专利申请力度,确保发明专利所占全部专利申请的比例逐年提高;

2、收集、整理有关数据,提供证明材料。

市科技局

市知识产权局

32

每十万人年专利申请量(0.7分)

试点期间每年平均每十万人专利申请量。

1、确保每年平均每十万人专利申请量达到40件以上;

2、收集、整理有关数据,提供证明材料。

市科技局

市知识产权局

33

每十万人年专利授权量(1.4分)

试点期间每年平均每十万人专利授权量。

1、确保每年平均每十万人专利授权量达到20件以上;

2、收集、整理有关数据,提供证明材料。

市科技局

市知识产权局

34

有效专利量中发明专利的比例(1.4分)

目前拥有的有效专利中发明专利所占比例。

收集、整理有关数据,提供证明材料。

市科技局

市知识产权局

35

有效专利量占累计专利授权量的比例(1.4分)

目前有效专利占历年累计专利授权量的比例。

收集、整理有关数据,提供证明材料。

市科技局

市知识产权局

36

年R&D经费内部支出(0.7分)

试点期间本市每年投入R&D经费的数量。

收集、整理有关数据,提供证明材料。

市科技局

37

年发明专利申请量与R&D经费的比例关系(0.7分)

试点期间每年发明专利申请量与R&D经费的比例关系,单位为件/亿元。R&D经费以各省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

收集、整理有关数据,提供证明材料。

市科技局

市知识产权局

38

年注册商标数量(0.7分)

试点期间每年注册商标的数量。

积极开展商标注册工作,收集、整理有关数据,提供证明材料。

市工商局

39

驰名商标增加数量(0.7分)

试点期间中国驰名商标增加的数量。

积极争创驰名商标,收集、整理有关数据,提供证明材料。

市工商局

40

著名商标增加数量(0.7分)

试点示范期间著名商标增加的数量。

加大著名商标争创力度,收集、整理有关数据,提供证明材料。

市工商局

41

年注册登记地理标志数量(0.7分)

试点期间每年注册登记地理标志的数量。

积极开展地理标志注册登记工作,收集、整理有关数据,提供证明材料。

市质监局

42

年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数量(0.7分)

试点期间每年登记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数量。

积极做好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工作,收集、整理有关数据,提供证明材料。

市文化新闻出版局

43

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知名品牌和较强竞争力的优势企业增加数量

(2分)

试点期间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知名品牌和较强竞争力的优势企业增加的数量。

积极开展知识产权、知名品牌优势创建工作,收集、整理有关数据,提供证明材料。

市质监局

市科技局

市知识产权局

44

参加国家级、省级试点、示范企业、园区及有关项目的情况(2分)

参加国家和省试点、示范企业、园区和有关项目的情况,包括数量和效果。

积极申报国家和省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业、园区和项目,收集、整理有关数据,提供证明材料。

市科技局

市知识产权局

45

政府对参加国家级、省级试点、示范企业、园区及有关项目的单位资金支持增加的情况(2分)

试点期间市政府对参加国家级、省级试点、示范企业、园区及有关项目的单位资金支持增加的情况,包括对资金使用效果的考察。

收集、整理有关数据,提供证明材料。

市发改委

市财政局

市科技局

市工信局

市知识产权局

46

企业年专利申请量所占比例(1分)

试点期间本市企业年专利申请量占全市年专利申请量的百分比。

收集、整理有关数据,提供证明材料。

市科技局

市知识产权局

47

促进企业专利技术实施工作情况

(2分)

推进企业专利技术实施和产业化的措施及取得的成效,包括促进企业专利技术实施的政策和资金投入等情况。

1、制定推进企业专利技术实施和产业化的政策措施;

2、及时提供上述相关的证明材料。

市财政局

市科技局

市知识产权局

48

促进企业专利技术实施投融资机制建立情况(1分)

用于支持专利技术实施的投融资机制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1、积极探索建立支持专利技术实施的投融资机制;

2、及时提供上述相关的证明材料。

市政府金融办

市财政局

49

城市知识产权发展战略与规划的研究制定(1.5分)

研究制定城市知识产权发展战略与规划的情况,可以是城市知识产权发展纲要或发展计划。

及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领导小组办公室

50

行业知识产权发展战略研究(1分)

本市重点行业开展知识产权发展战略研究情况。

1、积极开展行业知识产权战略研究,制订我市有关重点行业的知识产权战略;

2、及时提供上述相关的证明材料。

市商务局

市科技局

市知识产权局

51

重点企业、重点产品知识产权发展战略研究(1.5分)

本市重点企业、重点产品开展知识产权发展战略研究情况。

1、积极帮助我市有关重点企业开展知识产权战略研究,制订有关重点企业、重点产品的知识产权战略;

2、及时提供上述相关的证明材料。

市工信局

市科技局

市知识产权局

52

知识产权预警机制的建立(1分)

本市重点行业或重点产品研发和出口工作中规避知识产权风险的预警机制建立的情况。

1、研究制订我市重点行业或重点产品研发和出口工作中规避知识产权风险的预警机制;

2、及时提供上述相关的证明材料。

市商务局

市科技局

市知识产权局

53

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情况

(1.5分)

本市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情况,包括专利代理、专利信息服务及无形资产评估机构的数量、从业人员数量及工作情况。

1、加强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和队伍建设,积极开展专利代理、专利信息服务及无形资产评估等工作;

2、及时提供上述相关的证明材料。

市工商局

市财政局

市科技局

市知识产权局

54

行业保护协会建立情况(1分)

本市建立行业知识产权保护机制情况,对是否建立、建立的数量及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价。

1、选择我市重点行业,建立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

2、及时提供上述相关的证明材料。

市科技局

市知识产权局

55

专利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情况

(2.5分)

本市提供专利文献、专利技术交易信息等服务的机构建设情况,包括网站、展示交易场所、人员等情况。

1、建立许昌市知识产权信息服务网站;

2、建立许昌市专利技术展示、交易中心;

3、及时提供上述相关的证明材料。

市科技局

市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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