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城市建设管理局关于撤销园林企业资质的决定
(沈城建发〔2010〕112号)
各相关单位: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住建部《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2009]157号)的有关规定,沈阳华新风景园林工程有限公司等18家园林企业,已不符合相应资质标准,现决定撤销其资质。
附件:撤销企业资质名单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附件:撤销企业资质名单
序号
| 企 业 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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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沈阳金宇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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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沈阳华新风景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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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沈阳市松涛园林绿化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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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沈阳市西城绿化工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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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沈阳市四季园林景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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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沈阳田野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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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沈阳唯美格林绿化景观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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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沈阳海德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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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沈阳空港园林绿化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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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沈阳璞源造景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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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沈阳三鼎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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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沈阳市碧阔园林雕塑艺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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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沈阳耀东绿化造园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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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沈阳芳草园林绿化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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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沈阳菁置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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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沈阳天鼎景观园林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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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辽宁大地景观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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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沈阳创奇园林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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