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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年有关机构年检工作的通知

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年有关机构年检工作的通知
(辽教办发[2012]35号)


各专修学院、厅直培训机构、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

  为了做好2011年厅管非学历民办教育机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年检工作,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和《辽宁省民办教育促进条例》,省教育厅拟对有关非学历民办教育机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开展年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范围

  办学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的办学机构。

  二、检查内容

  1.许可事项变更情况;

  2.有关事项备案情况;

  3.按照办学章程开展教育教学情况;

  4.财务收支及使用情况。

  三、检查方式

  以书面检查为主,实地检查为辅。

  四、需要提交的材料

  1.2011年年检报告书;

  2.教育教学活动总结;

  3.2011年学校财务审计报告;

  4.2011年发布的招生简章和广告。

  五、其他

  1.参加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评估试点的机构不需参加本次年检,但需提交评估总结。总结内容包括按照教育部评估试点工作的要求,是否达到了本次评估目的,有何实际效果,还有哪些工作建议(指标体系及评估组织等)。

  2.请各机构将年检材料或评估总结于3月20日前报送我厅民办教育处。

  我厅将于4月上旬集中办理年检手续。

  届时,请办理年检手续的机构提交办学许可证副本原件。办学许可证到期的机构请提交办学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3.年检结束,我厅将在辽宁教育网公告通过年检的机构名单。

  联 系 人:马坤亮

  联系电话:86894881

  附件:
  1.民办教育机构年检报告书
  2.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年检报告书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日

  附件1:
  民办教育机构年检报告书

审批机关用栏

 

收件日期:

行政决定:□通过年检

     □未通过年检

许可证编号:



  民办教育机构20  年年检报告书

  学校名称:            (印章)
  填表人: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一、学校基本情况

学校名称

 

合理回报

□要 □否

电 话

 

学校地址

 

邮 编

 

学校网址

 

电子邮箱

 

涉及的办学

内容

□自学考试 □培训 □其他

法定代表人

□校长    □决策机构负责人

举办者名称

 

举办者地址

 

校长姓名

 

电 话

 

手 机

 

决策机构负责人姓名

 

电 话

 

□专职    □兼职

手 机

 

办学许可证有效期限

 

开户银行

 

账号

 
 

学校校章式样

 

 

 

学校财务章式样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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