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年有关机构年检工作的通知
(辽教办发[2012]35号)
各专修学院、厅直培训机构、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
为了做好2011年厅管非学历民办教育机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年检工作,根据《
民办教育促进法》和《
辽宁省民办教育促进条例》,省教育厅拟对有关非学历民办教育机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开展年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范围
办学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的办学机构。
二、检查内容
1.许可事项变更情况;
2.有关事项备案情况;
3.按照办学章程开展教育教学情况;
4.财务收支及使用情况。
三、检查方式
以书面检查为主,实地检查为辅。
四、需要提交的材料
1.2011年年检报告书;
2.教育教学活动总结;
3.2011年学校财务审计报告;
4.2011年发布的招生简章和广告。
五、其他
1.参加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评估试点的机构不需参加本次年检,但需提交评估总结。总结内容包括按照教育部评估试点工作的要求,是否达到了本次评估目的,有何实际效果,还有哪些工作建议(指标体系及评估组织等)。
2.请各机构将年检材料或评估总结于3月20日前报送我厅民办教育处。
我厅将于4月上旬集中办理年检手续。
届时,请办理年检手续的机构提交办学许可证副本原件。办学许可证到期的机构请提交办学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3.年检结束,我厅将在辽宁教育网公告通过年检的机构名单。
联 系 人:马坤亮
联系电话:86894881
附件:
1.民办教育机构年检报告书
2.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年检报告书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日
附件1:
民办教育机构年检报告书
审批机关用栏
| 收件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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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决定:□通过年检
□未通过年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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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证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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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教育机构20 年年检报告书
学校名称: (印章)
填表人: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一、学校基本情况
学校名称
| | 合理回报
| □要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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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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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地址
| | 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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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网址
| | 电子邮箱
| |
涉及的办学
内容
| □自学考试 □培训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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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校长 □决策机构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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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者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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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者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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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长姓名
| |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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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手 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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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策机构负责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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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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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 □兼职
| 手 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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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学许可证有效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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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 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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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校章式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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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财务章式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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