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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驻北京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关于印发《一般增值税先征后退操作规程(修订)》的通知(2011)

财政部驻北京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关于印发《一般增值税先征后退操作规程(修订)》的通知


  为认真落实国家对部分行业实行一般增值税先征后退的优惠政策,规范北京地区一般增值税先征后退的申报、审核、退付工作,确保工作质量和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186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税制改革后对某些企业实行“先征后退”有关预算管理问题的暂行规定的通知》([94]财预字第55号)、《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一般增值税退税行政审批管理程序暂行规定〉的通知》(财监[2003]110号)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行宣传文化增值税和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147号)等要求,制定本操作规程。

一般增值税先征后退操作规程

一、总 则

  第一条 财政部驻北京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以下简称北京专员办)是北京地区一般增值税先征后退工作的承办机构,具体负责办理对一般增值税退付申报的审核、批复工作,监督检查退税政策的执行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
  第二条 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及北京市各区县代理支库按照北京专员办批准的退税文件办理退库手续。
  第三条 实行一般增值税先征后退的单位是指在北京地区缴纳一般增值税并享受退税政策的宣传文化单位及其他享受一般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的单位(不含再生资源企业,下同)。
  第四条 对宣传文化单位增值税先征后退,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行宣传文化增值税和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147号)等规定办理。其他一般增值税先征后退的事项按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 办理一般增值税先征后退工作,必须坚持严格遵循政策,依法审批,规范程序,提高质效,强化服务的工作原则。

二、审核审批工作程序

  第六条 资格确认。在财税[2009]147号政策规定期内可享受退税政策的单位,在办理第一次退税时需填写《增值税先征后退资格确认表》(附表1),经北京专员办审核认定后可申请办理增值税退税。
  申报资格确认需报送资料包括: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国税部门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图书出版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音像制品出版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报纸出版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期刊出版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和图书、音像制品出版目录;
  4.申请退税期内的期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复印件;
  5.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的机关报和机关期刊、各级人大、政协、政府、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老龄委的机关报和机关期刊,新华社的机关报和机关期刊,军事部门的机关报和机关期刊应出具上述各级组织确认一报一刊的证明;
  6.需要证明产权关系的申报人,要提供《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等产权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申报人遇有投资新设、股权结构调整、分立、更名(包括单位、报刊更名)、地址变更、注销和期刊增刊以及主管、主办单位变更等事项,要持相关工商、上级主管部门、主办单位和省级以上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等相关法定证明文件及复印件,到北京专员办办理变更备案手续。
  第七条 退税申请期限。申请退税的单位原则上按税款所属期按年度申报退税,即于当年度年终前申报上一年度1-12月的应退税款。
  第八条 申报受理程序。
  (一)退税申报。
  退税单位申报退税,应按税款所属年度直接向北京专员办提出退税书面申请,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及上级主管部门公章,退税申请原则上要求用带有文号的正式公文(A4纸)上报,严禁手写。并附报以下资料:
  1.《一般增值税先征后退申请审核表》(附表2);
  2.《一般增值税退付申请书》(一式三联)(附表3)并加盖单位公章;
  3.完税凭证复印件,采用一般缴款书缴税的,提供缴款书复印件,并要求负责征收的税务机关逐票加盖印章或提供加盖税务机关印章的税票汇总清单;加盖单位公章的退税年度期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逐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复印件;
  4.出版中小学生、中专、职业高中和成人专业课本的出版社,需另附教育部和省级教育主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定下发的《教学用书目录》及《中等职业高中、成人教育用书信息》等。本条所称的学生课本系指《教学用书目录》中收录的,学生在学习过程所使用的课本及与学习密切相关的图册等;
  5.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6.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7.《中华人民共和国图书出版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音像制品出版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报纸出版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期刊出版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8.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的机关报和机关期刊,各级人大、政协、政府、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老龄委的机关报和机关期刊,新华社的机关报和机关期刊,军事部门的机关报和机关期刊应出具上级主管部门的证明复印件;
  9.退税所属期的会计账簿(销售收入明细账及应交税金-增值税等账簿)。对经营适用不同退税率的退税产品,销售收入必须分开核算;
  10.需要证明产权关系的申报人,要提供《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等产权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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