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我省2012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粤社科规划办通[2012]9号)
各科研管理部门:
全国社科规划办《关于做好2012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组织工作的通知》(下简称《通知》)已下发,《2012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公告》(下简称《公告》)也已发布。为了认真贯彻《通知》和《公告》精神,切实做好我省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把握要求,积极组织申报。后期资助项目是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主要类别之一,主要资助已基本完成且尚未出版的人文社会科学基础研究的优秀学术成果,旨在鼓励和扶持潜心治学、扎实研究、锐意进取的人文社会科学工作者多出优秀成果。全国社科规划办《通知》、《公告》对申报资助事项明确了有关规定和要求,请各有关科研管理部门认真组织发动符合条件的专家学者积极申报。
2.审核把关,按照程序申报。申请人在全国社科规划办网站下载并按要求填写好申请书(须3名正高级职称同行专家或全国社科规划办认可的出版单位<名单附后>签具推荐意见),准备好相关申报材料,经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签署意见,报我办审核签署意见后,方可将申报材料上报全国社科规划办。
3.精心准备,完整提交材料。需提交的申报材料包括:(1)申请书3份。(2)《成果介绍》活页一式7份。(3)申报成果,由三名同行专家推荐申报的报送5套书稿(申报书稿字数在80万字以上的,报送2套书稿和5份成果概要,成果概要包括2万字以内的成果内容介绍,以及全书目录和参考书目);由出版社推荐申报的报送3套书稿。(4)电子光盘2份。
根据管理要求,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常年受理申报、及时通讯评审。全国社科规划办于每年6月、10月各集中进行一次会议评审。请各科研管理部门分别于4月15日、9月5日之前,将本单位两个批次的《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汇总表》和申报材料统一报送我办,并将《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汇总表》电子版发送我办电子邮箱gdghb@21cn.net。教育学、艺术学、军事学(涉密成果除外)三个单列学科由各单列学科规划办分别受理,我办不予受理。后期资助项目由全国社科规划办统一安排出版,申请人不得在项目申报评审期间、项目结项前,擅自出版申报或立项成果。
附件1:《关于做好2012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组织工作的通知》(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