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认真履职尽责积极配合做好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

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认真履职尽责积极配合做好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
(吉工商企字[2011]96号)


各市、州、长白山工商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1〕11号)和《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安委明电〔2011〕7号)精神,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促进我省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好转,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通知精神认真履行职责配合做好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工商企字[2011]87号)和省安委会《深入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吉安委明电[2011]2号)要求,省工商局决定,在全省组织开展立足工商监管职能、积极配合做好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经济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在全国范围内继续深入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是规范安全生产秩序、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促进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重要措施。全省各级工商部门和广大工商干部要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国家总局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上来,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站在对党的事业负责、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负责的高度,扎实开展专项行动。全省工商系统要全面落实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总体要求和重点范围、重点内容,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配合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提升部门监管合力,促进我省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为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认真履职尽责,积极配合做好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有关工作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