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方案的通知
(石政办函〔2012〕2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二○一二年三月九日
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土地、矿产资源利用和管理秩序,扎实做好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坚决纠正违法用地行为,坚决遏制违法用地势头,确保我市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顺利通过验收和“零约谈”、“零问责”,特制定本方案。
一、检查对象及依据
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的对象,是国土资源部下发的2011年度土地变更调查结果中的疑似违法图斑;2011年度矿产卫片执法检查的对象,是国土资源部下发的矿产疑似违法图斑。
本次执法检查以国土部《
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试行)》(以下简称
《规范》)和本通知为依据;
《规范》与本通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二、工作目标
及时发现、制止和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评估各地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状况,对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严重地区的县级以上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警示约谈,督促整改;依据《
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以下简称15号令)对违法用地严重的县级以上政府主要领导人和其他相关责任人实施责任追究。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月28日-3月12日)。召开全市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动员部署大会,成立全市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下发做好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通知。各县(市)、区政府召开动员会议,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具体负责工作的部署、实施和检查督导。各相关部门围绕各自承担工作,对此项工作分别进行周密安排,健全工作机构,制定具体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