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强化市政公用领域安全监管。加快燃气灰口铸铁管道改造。加强管网巡检和管线区域施工的现场监护。在临近市政燃气管网的电力、电信、污水井等重点部位,安装燃气泄漏无线报警器。加快管道燃气发展,逐步替代瓶装液化石油气。
(八)严格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加强公众聚集场所电梯、大型游乐设施和客运索道的安全监督检查。深化化工化肥领域工业压力管道隐患整治。督促即墨市、莱西市深入开展无证液化石油气站隐患整治。推进车用气瓶粘贴电子标签、加气站安装改造自动控制系统。
(九)深化海洋渔业和海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大力推进平安渔港建设。抓好海上运输特别是“四客一危”船舶(即客渡船、客滚船、高速客船、旅游船和危险品运输船)运输、港口危险货物装卸和储存、引航作业等重点领域隐患治理。开展“四防一禁”活动(防大风、防碰撞、防火灾、防冰冻,在恶劣气象海况时禁(限)航),严格海上客货运输安全监控。
商贸、旅游、教育、铁路、民航、电力、林业、农机、人防、体育、文化、卫生等行业领域,也要结合行业特点,深入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确保形势稳定。
五、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
(一)严格安全生产准入和退出。落实安全生产前置审批制度、项目引进和建设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研究制定高危、低效、高能耗企业退出机制,加快淘汰不符合安全标准、职业危害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落后技术、工艺和装备。对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实行严格的资格认证管理,确保其评价、检测结果的专业性和客观性。
(二)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广泛开展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活动,2012年60%以上正常生产经营的非煤矿山和尾矿库,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达到标准化三级以上水平,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全部达到标准化三级水平,冶金等工贸行业规模以上企业达标率30%以上。加强安全标准化分级考核评价,将评价结果向银行、证券、保险、担保等主管部门通报,作为企业信用评级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加强职业危害防治。认真贯彻落实《
职业病防治法》和《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依法明确职业卫生监管部门职责,健全职业病防治工作体制和机制。加强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管机构建设。深化粉尘与高毒物品职业危害专项治理。依法开展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监督检查和使用有毒物品职业卫生许可工作。继续深入开展职业危害申报,年内职业危害申报率达到75%以上。大力开展职业卫生宣传培训,提高从业人员职业病危害防护意识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