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全面提升安全监管水平
(一)深化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以网格为单位,摸清核准全市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基本情况,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风险评估。市政府与区市、部门和重点监管企业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并在网格化平台上集中展现。实施企业内部自查、部门外部督查、专家审查和送法入户的“三查一送”措施,实现监管主体和责任主体良性互动。全面落实网格化工作规范,进一步落实“九定”制度,使网格化监管上通区市、部门,下通镇街、社区和企业,成为各级政府和部门决策、调度安全生产工作的主渠道。
(二)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立“企业自查自纠、专家现场诊断、政府挂牌督办、执法督促整改”的隐患排查整改运行机制。对排查出的一般隐患,高危行业企业要每月上报,其他企业要每季上报,较大、重大隐患要及时上报。深化“保健式”监管,定期组织专家,深入重点企业开展安全诊断。各级政府要强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具体负责,重点排查治理事故高发、风险较大的行业领域事故隐患。建立重大危险源管理档案。对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开展春夏秋冬四次重点行动,每季度确定一个主题,集中解决突出问题。对高危行业企业或不按规定开展自查自纠、不据实上报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企业进行重点检查。对隐患排查治理不力,导致事故高发的行业企业,增加检查频率,加大处罚力度。
(三)加强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科学制定年度执法计划,实行量化执法,确保市级70%、区市80%、镇街90%的安监人员深入一线进行执法检查。严格执法,增加刚性,发现问题立即处置,依法采取责令改正、行政处罚、停产(业)整顿、关闭等措施。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强化各级政府特别是区市、镇街打非治违责任,对打非治违不力的,依法严肃追究责任。加强法制建设,抓紧制定完善安全生产责任追究、隐患排查治理等规章制度。
(四)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在交通运输、消防、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市政管网等重点行业领域,推广安全生产在线监测监控技术,建成一批安全技术示范工程。建设七区智能交通综合管理平台、“两客一危”车辆(“两客”指单次运营里程超过800公里的客运车辆和高速公路客运车辆,“一危”指危险品运输车辆)24小时GPS联网监控系统、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信息系统、烟花爆竹安全信息管理系统、城市管网地理信息系统、山林防火远程视频监控系统、120马力以上渔船卫星导航系统、重大危险源电子监控系统等,提高安全防护水平。积极发展安全装备融资租赁业务,提升安全装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