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草原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
(兰政发【2012】1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和建立健全草原监理体系精神,全面提高草原保护建设水平,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草原生态环境与牧区经济协调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草原监督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草原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一)准确把握当前草原工作面临的形势。草原生态建设是一项中央、省、市一直高度关注并不断加强的事关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性工作。近年来,我们严格落实封山禁牧措施,积极转变畜牧饲养方式,草原植被覆盖面和牧草产量显著提高,草原生态系统有了明显改善。但草原牧区发展仍面临诸多矛盾和问题,草原生态环境整体仍在恶化,载畜能力大幅下降;草原畜牧业生产经营方式仍很落后,效益低下;草原自然灾害频繁,防灾抗灾能力薄弱;牧民收入水平低,增收难问题突出。草原生态环境持续恶化,不仅制约着草原畜牧业发展和牧民增收,而且直接威胁到国家生态安全,草原保护建设各项工作亟待进一步加强。随着国家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草原生态优先的战略定位进一步确立,“十二五”时期将是草原生态保护建设的重要机遇期,也是推进草原生态环境实现整体好转的攻坚期。必须立足草原牧区实际,坚持科学发展,集中力量解决好草原牧区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提高草原牧区生态文明水平,增加可持续发展能力。(二)统筹推进新时期各项草原工作。做好草原工作,是中央的要求,社会的期望,牧民的期盼。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生态优先发展战略,按照“保护草原生态、转变发展方式、促进草畜平衡、推动转移就业”的基本工作思路,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尽快扭转草原生态持续恶化的局面,提高草原生产能力,促进草原可持续利用。从2011年开始,国家在包括我省在内的8个重点草原省(自治区)全面启动了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实施禁牧补贴、草畜平衡奖励、牧民生产补贴、牧区教育支持和绩效考核奖励。这是一项大政策,落实好这项政策给我市的草原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我们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充分利用这次机遇,发挥主观能动性,在抓好重大草原生态工程建设的同时,扎实推进草原承包、草畜平衡、监督执法、监测预警和科技进步等管当前、利长远的各项工作,推动我市的草原监督管理工作迈上新的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