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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老龄事业发展的意见

  四、加大老年法律维权和服务力度,落实老年优待政策

  (一)积极为老年人提供法律援助服务。要充分发挥乡镇(街道)司法所作用,扩大为老法律服务覆盖面。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对老年人提出的法律援助申请,要优先审查、优先受理、优先指派律师服务。司法部门对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案件要及时受理、及时立案、及时审理、及时执行,对问题比较突出的涉老案件要及时回访。深入开展法律援助便民主题活动和志愿者行动,举办各种形式的法律援助服务活动,方便老年人就近咨询法律问题、申请法律援助。

  (二)不断完善老年人优抚优待制度。要建立老年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提高抚恤补助标准,认真落实老干部政治和生活两项待遇。各涉老部门、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要根据行业特点和单位情况,制定完善针对老年人的优待政策,为老年人提供优惠、优先、优质服务。

  五、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满足老年人养老需求

  (一)加快建立健全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在3-5年内,全面建立全市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今年城市四区、远郊县区政府所在地,要在政府主导下,进一步探索发展服务主体市场化、专业化,服务对象多层次、广覆盖,服务内容满足多样需求,投入多元化、管理规范化、标准化的“虚拟养老院”服务模式。建设项目投入使用运营后,经市民政、财政部门验收合格给予一次性财政补贴奖励。在城市社区要以社区日间照料为主要建设内容,按照就近就便、小型多样、功能配套的要求,建设和改造托老所、老年饭桌、日间照料中心、星光老年之家等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医疗康复、长期护理、精神慰藉等一系列服务。在农村要强化传统家庭养老的功能,针对“五保”户、失智、失能和半失能以及有需求的老年人,大力发展和推广集中供养模式。县区要通过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与志愿服务相结合、专业化服务与村民互助志愿服务相结合、无偿或低偿与有偿服务相结合的办法,为农村不同经济条件、不同养老需求老年人提供分散供养和集中供养服务。

  (二)加快养老服务机构和老年社会福利设施建设。要根据不同类型老年人的实际需求,制定养老基础设施建设中期规划,特别是在新城区建设和老城区改造规划中,将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其中,建设更多适合老年人养老的场所;要大力扶持社会力量以独资、合资等多种方式新建、扩建养老服务机构;要大力推进“民办公助”养老机构建设,要加强公办养老机构建设力度,加快县区综合性福利服务中心建设步伐,扩大我市养老床位数总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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