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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产业转型升级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政策意见


  12.鼓励引进大学生。将符合条件的新就业大学生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体系,对企业引进本科及以上学历大学生,可优先租住公租房或大学生公寓。对在外租房的,可按标准给予租房补贴。放开大学生落户限制,大学生与本市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直接落户。对新兴产业和优势产业企业开展大学生职业技能培训并获得相应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给予一次性技能培训补贴。

  13.大力发展高等教育和职业培训。加快引进优质高等教育资源,吸引国内重点高校来锡设立独立学院和研究生院,支持高校与国际知名院校创办高水平大学和科研培训机构。对高等院校建设给予重点用地保障等政策支持。支持实施国家“开展地方政府促进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创建江苏省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验区,完善无锡职教园规划和管理体制。鼓励国内外企业专业培训机构入驻园区。

  三、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

  设立市物联网与云计算产业资金,自2012年起市本级每年安排2亿元;设立市服务业资金,市本级每年安排3亿元;设立市文化产业发展资金,市本级每年安排1亿元;设立市企业兼并重组与基地发展资金,市本级每年安排3亿元;设立项目配套资金,市本级每年安排2亿元左右。

  14.着力发展现代农业。统筹并增加相关资金,重点支持现代农业产业和园区发展,加快城乡发展一体化。对市属生物农业产业园区的基础设施建设、规模化生物农业设施建设和重点生物农业企业给予支持。支持公共财力向农村倾斜,促进公共设施向农村延伸,推进公共管理向农村覆盖。

  15.加快发展物联网与云计算。重点用于推动物联网、云计算产业化和应用中关键环节重大技术研发、标准制订和公共平台建设。支持微电子、软件等产业发展,鼓励做大做强。支持引进物联网、云计算产业重点领域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对在锡设立的实体性物联网与云计算企业,给予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对列为国家级的应用示范项目,按其直接投入给予资金补贴。

  16.鼓励企业技术升级。重点支持企业围绕高端制造、两化融合、节能减排等重点领域实施技术改造。对企业设备投入达到一定规模的重大技术改造项目,按照其项目设备投资额给予奖励。对重点企业产品研发、设计信息化及电子商务运用等的投入,给予补贴。对经认定新获得中国驰名商标、江苏省名牌产品或江苏省著名商标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分档奖励或授星授牌等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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