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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城市园林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园林绿化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七)提升城市美化水平。在公园、广场、游园、道路绿地因地制宜栽植耐旱、易管理的宿根花卉、丰花型灌木及观赏草等,形成内容丰富、各具特色的景观环境效果。加大林下及立交桥下耐荫地被植物栽培应用力度,扩大绿地植被覆盖面积,提高观赏效果。做好“五一”、“十一”等重要节日和第十届中国艺术节等重要活动的花卉布置工作。
  (八)强化城市园林绿化规范化管理。完善《济南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研究制订《济南市城市绿线管理办法》,规范城市绿线管理,划定各类绿地范围控制线,绿线范围内的园林绿化建设用地不得改作他用,严禁进行开发建设。加大对违法占绿、毁绿行为的查处力度,建立园林绿化联合执法和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园林绿化执法问题。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区政府要将城市园林绿化工作作为重要职责,切实加强领导和组织协调。市城市绿化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园林绿化建设有关政策、标准和技术指导,不断提高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水平。市国土资源、规划、财政等部门要明确责任,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共同推动城市绿化事业健康发展。
  (二)加大资金投入,拓宽融资渠道。建立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和养护管理资金保障机制,加大政府投入力度,明确投资渠道,确保工作需要。在重点工程建设和城市建设项目中,要加大附属绿化设施建设投入,保证绿地率达标。积极拓宽城市园林绿化融资渠道,完善市场化运作机制,广泛吸纳社会资金,鼓励单位和个人采取投资、捐资、认建认养等方式,参与城市园林绿化工作。
  (三)加大科技推广,加强队伍建设。健全完善城市绿化科技推广和人才培养机制,依托园林绿化科研机构,在绿化工程施工、选种育苗、栽培管护、植物多样性物种保护开发和植物病虫害防治等方面加强科研攻关,加大新技术推广力度,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加大培训力度,提高管理人员业务水平和整体素质。加大专业人才引进力度,充实园林绿化专业队伍,推动科技创新,满足园林绿化发展需要。
  (四)强化检查督导,广泛宣传动员。市城市园林绿化部门要定期对绿地规划执行情况、园林绿化建设等进行检查指导,保证园林绿化项目建设进度和质量。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园林绿化的重要意义,增强生态意识、环境意识、绿化意识,形成全社会关注绿化、建设绿化、爱护绿化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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