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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元旦和春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元旦和春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2012年元旦、春节将至。为切实做好元旦、春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保护森林资源安全,巩固生态环境建设成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安排部署。各县区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对辖区和职责范围内的森林防火工作进行一次再检查、再落实。尤其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情况,针对元旦、春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极端特殊性,有针对性地做好安排部署。要重点从落实责任、消除隐患、值班调度、装备维护、扑火准备、责任追究等方面入手,进行逐级逐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突出宣传教育,坚持依法防火。各县区和有关部门要突出森林防火的宣传教育工作。要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各种传媒工具,广泛深入地开展森林防火法制知识的宣传教育,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森林火灾造成的危害和肇事者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南北两山、各天然林区、兰州新区绿化带等重点林区,要增设、刷新护林防火宣传标语;要督促中小学在放寒假前开展一次森林防火专题教育活动,杜绝学生玩火引发森林火灾。

  三、严管火源管理,消除火灾隐患。今年入冬以来全市无明显降水天气过程,天干物燥,林内枯枝落叶逐年积累,加之今年秋季雨水多,林内草木生长旺盛,可燃物载量普遍较高,森林火险等级持续增加,森林防火工作面临极为严峻的形势。各县区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把火源管理放在突出位置,采取超常规措施抓紧抓好。坚决杜绝在野外吸烟、烧地埂、烧秸杆,尤其在元旦、春节前后对上坟烧香、烧纸,林区周边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等违法行为要严肃依法查处,对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部分铁路、输电线路、网络通讯等一些国家重点项目从林区通过及在林内施工建设的,要严格执行野外生产用火审批制度,同时要组织全体护林人员,对森林防火区实行全覆盖巡查;组织督查组深入林区督查火源管理情况,一旦发现火灾隐患,立即就地排除。对违规用火行为,要依法从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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