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1年勘察设计工作要点》的通知
(辽住建[2011]83号)
各市建委、绥中县建委:
现将《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1年勘察设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安排好今年的勘察设计工作。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七日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1年勘察设计工作要点
总体工作思路和目标: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提高全省城乡规划、设计水平的指示精神,立足全省建设事业和勘察设计行业的实际,认真研究制定有效的政策措施,促进勘察设计水平的提高,推动勘察设计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全省勘察设计营业收入增幅达到15%。
一、推进创优创新,提高勘察设计水平
(一)建立奖优评差制度,促进企业做优做强。开展省优秀勘察设计奖评选、辽宁省设计企业20强评选,同时开展较差单体建筑设计评定,并向社会公布。
(二)通过厅网站等媒体向国内外宣传我省的优秀企业、优秀人才、技术品牌、优秀作品和勘察设计大师业绩,举办勘察设计大师讲座,召开优秀设计论文交流会。
(三)组织编辑、发行《国内外著名设计公司名录》、《国内外著名设计作品和工程图库》,建立网上优秀勘察设计单位、优秀勘察设计专家和设计精品案例咨询库。将2010年全省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竞赛的成果编辑成册,为全省保障性住房、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建设提供参考设计方案。
二、加强市场监管,保证勘察设计质量
(一)研究建立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管理制度,促进设计水平和质量的提高。
(二)进一步加强外埠勘察设计企业入辽管理工作。完善入辽备案管理,开展外埠勘察设计企业入辽承揽任务,特别是驻场服务和设计质量的专项检查,打击转包挂靠行为。
(三)研究制定《关于加强全省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监管工作的意见》,继续开展工程勘察质量专项检查和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动态核查。
(四)做好换发新版工程设计资质证书的后续工作,引导和促进未取得新版资质证书的企业与其他企业进行整合。指导、帮助有条件的企业取得综合甲级资质,实现我省综合甲级资质零的突破。
(五)继续发布勘察设计企业报送季度、半年、年度统计报表情况通报,对未按要求上报统计报表的企业,在资质管理、评优等各方面给予限制,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