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中国·青海绿色经济投资贸易洽谈会组织工作方案的通知
(青政办[2012]56号)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 2012中国·青海绿色经济投资贸易洽谈会组织工作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0一二年三月一日
2012中国·青海绿色经济投资贸易洽谈会组织工作方案
(二0一二年三月)
为切实做好"2012中国·青海绿色经济投资贸易洽谈会"(以下简称:2012青洽会)各项筹备工作,依据《2012中国·青海绿色经济投资贸易洽谈会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制定《2012中国·青海绿色经济投资贸易洽谈会组织工作方案》(以下简称:组织工作方案)。
一、 工作要求
围绕会展的指导思想、目标和主题,按照“加强领导、统一组织、分工负责、密切协作、强化协调、务求落实”的要求,积极抓好各项活动的落实,加强各项活动的衔接,使各项组织工作科学、有序,切实完成各项工作目标,确保会展取得圆满成功。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执委会各组成部门,要进一步提高青洽会对扩大对外开放、加强区域合作、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要性的认识,强化对会展各项组织工作的领导。各组成单位主要领导作为本单位青洽会组织工作的责任人,要强化责任意识,成立工作机构,安排专职人员,积极主动地落实好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各部(办)负责人要切实认真负起责任,安排好工作人员,落实好工作职责,确保各项组织工作按计划迅速展开。
(二)明确责任,抓好落实。各成员单位、各部(办)要根据《总体方案》和《组织工作方案》要求,认真梳理好每一项工作内容,把握好每一个工作环节,迅速对涉及本单位、本部(办)的工作进行细化、分解,提出有明确目标、任务、时限、责任分工等相关要求的工作方案,层层分解工作任务,责任到人,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加强督察,确保实施。执委会办公室督察组要根据《总体方案》和《组织工作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时间节点和质量要求等,组织精干力量,加强对各项工作进展情况的督察督办,及时向有关领导、有关单位和各工作部(办)进行通报,确保各项组织工作有序推进。
二、工作计划
执委会各成员单位、各工作部(办)要按以下工作内容和时间要求,认真做好组织和协调工作。
1.2月底前,组成执委会各部(办)落实好工作人员,着手开展工作。
2.3月10日前,按照《总体方案》和《组织工作方案》的要求,各工作部(办)制定和细化具体工作方案,并报执委会办公室。
3.3月初,做好三项工作:(1)确定展区规划方案;(2)全国“两会”期间,在北京举行2012青洽会新闻发布会;(3)组成工作组,赴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地区和其他重点省区市进行项目推介、投资说明,开展参会参展和商贸交流的邀请工作。
4.3月下旬,召开2012青洽会筹备工作会议,邀请国家有关部委(协会)、各有关省区市到会,征求对《总体方案》的意见,确定办会思路,商定办会有关事项。
5.4月20日前,各参展单位提交布展方案交由会展部审定。
6.5月初,各工作组集中办公。
7.6月8日完成布展。
8.6月10日,举行2012青洽会开幕。
三、重点工作
为确保2012青洽会圆满成功,必须认真把握好客商邀请、项目筛选对接、投资促进、对外宣传、场馆展示和大会接待等关键环节。
(一)切实做好主办、支持、协办单位和领导、嘉宾、客商的邀请工作。
1.省人大、省政协负责邀请全国人大、全国政协领导莅临大会指导。
2.主管副省长负责带领分管的省直相关部门,对口邀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技部、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商务部、环境保护部、文化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主办单位;负责邀请有关部委及主办、支持、协办单位领导带队参会。
3.各部门、地区、单位要按照《总体方案》和《组织工作方案》确定的邀请任务,重点做好国内500强企业、大型上市公司、中央企业、优势民营企业、金融机构、国外(境外)投资和商务机构以及对口支援省市客商的邀请工作。
(二)重点做好央企对接活动的各项组织衔接工作。省国资委要进一步加强与国务院国资委的汇报衔接工作,积极争取国务院国资委组织更多的中央企业来青参会参展、洽谈合作项目,加大已签约项目的落地和投资到位力度,进一步拓宽与央企的合作领域,确保签约一批新的投资合作项目落地。
(三)认真开展投资促进活动,组织好项目签约,成果统计工作。项目部要统一协调做好参会企业、境内外投资促进机构开展的各种形式投资促进活动的跟踪、协调、服务工作。
1.按照突出结构调整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要求,认真筛选一批前期工作扎实、可操作性强、合作前景好的重点招商项目,积极组织力量,切实做好推介、洽谈工作,努力提升招商引资的水平与实效,力争区域合作有新突破,对外开放水平有新提升。
2.认真组织好项目集中签约活动,统一开展大会成果汇总。各代表团拟集中签约项目,务于2012年5月15日前报执委会项目部,由项目部统一安排签约事项。各地区、单位、企业签约任务完成情况,要由项目部统一收集、统计汇总和对外发布。
(四)加强2012青洽会的舆论宣传工作。加强青洽会的品牌宣传工作,利用中央、省外、本省等主流媒体和大型网络媒体,在重点地区发布青洽会信息,营造全社会积极支持参与青洽会的氛围。宣传组要尽早拟定《2012青洽会宣传工作总体方案》,做好新闻媒体的组织、邀请工作;制作宣传、推介青海省经济社会发展成就和介绍历届青洽会积极成果的专题宣传片,切实做好会前、会中、会后三个环节的宣传报道。
(五)创新展示理念,丰富展示内容。展示工作要发挥好形象展示、信息交流、现场洽谈等基础平台功能,创新思路,高水平、严要求,聘请知名专业会展公司,按照系统化、专业化、市场化的理念进行策划,突出主题、重点,力求有新意、有亮点、有特色、上水平。组织好商品贸易展示工作,丰富展示内容,聚集观展人气。
(六)密切沟通联系,认真做好客商接待。执委会接待组,要根据大会《总体方案》的要求,尽快对西宁市的接待能力进行摸底,确定主接待宾馆,综合平衡好大会的国家领导人、部委负责人、各级各类代表团的接待工作,统筹做好省委省政府宴请、领导会见重要嘉宾等活动的安排。有接待任务的地区、部门和企业,要继续落实好“联络员”工作制度,确定一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与对口接待单位的沟通与联系,及时掌握对口单位组团参会参展情况,落实好参会的各类代表团的食宿、交通、参观考察等相关事宜,制定接待方案,认真抓好落实,以周到的安排、热情的服务,为青洽会营造祥和、热烈的氛围。
四、工作联络
办公地点:青海省经济委员会(青海省招商局)。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黄河路36号
邮 编:810001
1.办公室联系人:刘峰 杜利民
联系电话:0971-6302210 6316993
2.项目部联系人:宋民浩 乔弘志
联系电话:0971-6315873 6150613
3.会展部联系人:姜军 杨海善
联系电话:0971-6304317 6302314
4.文化产业部联络人:柏岗
联系电话:0971-8482519
5.接待部联系人:谢银豹
联系电话:0971-6150647
6.宣传部联系人:刘月萍
联系电话:0971-8483193
7.论坛部联系人:单明刚
联系电话:0971-6152179
8.安全保卫部联系人:拜雪峰
联系电话:0971-8292109
9.文艺部联系人:焦喻
联系电话:0971-8244564
10.吸引外资洽谈会联系人:马少平
联系电话:0971-6321729
11.商品贸易组联系人:马少平
联系电话:0971-6321729
12.环境协调部联系人:李建庆
联系电话:0971-8248675
13.丁香郁金香节联系人:崔文诚
联系电话:0971-6150597
附件:1.2012青洽会组织机构
2.部门、单位工作任务计划表
3.各单位签约任务分解表
4.省外客商邀请任务分解表
5.邀请及接待工作分配表
6.展示工作方案表
附件1:
2012青洽会组织机构
组委会
↓
执委会
↓
办 项 外 会 文 商 接 宣 论 文 安 环
公 目 商 展 化 品 待 传 坛 艺 全 境
室 部 部 部 产 贸 部 部 部 部 保 协
业 易 卫 调
部 部 部 部
一、 组委会
主任:骆惠宁 青海省委副书记、省长
国家有关部委领导
副主任:徐福顺 青海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
骆玉林 青海省委常委、副省长
吉狄马加 青海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邓本太 青海省副省长
王令浚 青海省副省长
高云龙 青海省副省长
张光荣 青海省副省长
马顺清 青海省副省长
何 挺 青海省副省长
张建民 青海省副省长
各主办、协办单位领导
秘 书 长:高 华 省政府秘书长
副秘书长:吴海昆 省经委主任
莫重明 省政府副秘书长
梅 毅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成 员:张守成 省发展改革委主任
解 源 省科技厅厅长
程丽华 省财政厅厅长
刘山青 省国土资源厅厅长
张黄元 省农牧厅厅长
何少民 省商务厅厅长
曹 萍 省文化和新闻出版厅厅长
马海莉 省卫生厅厅长
陈兴龙 省工商局局长
吴大伟 省旅游局局长
王予波 西宁市市长
诺卫星 海西州州长
金长华 海东行署专员
尼玛卓玛 海北州州长
张文魁 海南州州长
二、执委会
主 任:骆玉林 青海省委常委、副省长
副主任:吴海昆 省经委主任
莫重明 省政府副秘书长
刘贵有 青海省文化改革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姚 琳 西宁(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常务副主任
王西秦 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常务副主任
董 璞 海东工业园区常务副主任
解小平 省外事办主任
平志强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