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严格把好报送信息的质量关。在信息报送工作过程中,要注意把握四点基本要求。一要准确。报送信息的内容要真实,数据要准确,反映情况要客观全面。提供信息对路,随时随地紧跟领导的决策思路、形势任务、中心工作。二要及时。除涉密信息外,所有信息都通过省政府政务内网“信息上报系统”报送。已通过网上报送的,不再报送纸质信息。要坚持每日报送制度,若无特殊情况,应于每日下午17时前报送。要高度重视约稿信息报送工作,严格按照约稿内容、时限等要求,高质量编写,第一时间报送。三要全面。坚持全方位、宽领域、多角度地提供信息,防止以偏概全,顾此失彼,确保信息的完整性。同时,要做到有喜报喜,有忧报忧。在报喜中要避免虚假情况,在报忧中要敢于反映真实情况。四要精炼。信息文字要简炼,突出亮点、做法、措施、成效,尽量不要一一罗列,抓住特色。要集中反映-个主题、一项内容。篇幅不宜过长,动态信息一般不超过500字,调研信息一般不超过2000字。
五、着力完善报送信息的考核机制。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信息报送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重要信息要亲自审阅把关,分管领导要全力抓,要充实信息员队伍,保持信息队伍的相对稳定。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逐步建立完善信息报送制度,形成包括培训、信息定期通报、激励考评、信息报送等一整套较为完备的信息报送制度。省政府办公厅重新修订的《青海省政府政务信息质量评价办法》(见附件),进一步明确了信息计分办法,今年起将按新的评价办法对信息工作进行考评和通报。对确定为“全省政府系统信息工作先进单位”的、对确定为“全省政府系统信息工作先进个人”的、对评选出的“优秀政务信息”,在全省范围内予以表彰奖励;对信息工作重视不够、信息质量不高、信息报送不及时、工作做得差的地区和部门将予以通报批评。同时,省政府办公厅将进一步加强对全省信息工作的指导,适时组织开展综合信息调研和交流活动,加强与各地区、各部门之间的联系,努力提升全省信息工作整体水平。
二0一二年二月十五日
附件:
青海省政府政务信息质量评价办法
第一条 为不断提高信息服务的质量和水平,更好地为各级领导决策提供高效、优质的信息服务,制定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