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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中国·青海绿色经济投资贸易洽谈会总体方案的通知

  三、主办、支持、协办、承办单位和冠名企业

  (一)主办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全国供销总社,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北京市、天津市、山西省、河北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浙江省、江苏省、山东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湖北省、湖南省、河南省、重庆市、四川省、云南省、贵州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邀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技部、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商务部、环境保护部、文化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主办单位。

  (二)支持单位。国土资源部、国家林业局、国家旅游局、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共青团中央委员会、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香港贸易发展局、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

  (三)协办单位。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中国侨商联合会、中国有色行业协会、中国产业转移促进会、中国产业转移促进中心、中国信息协会、中国开发区协会、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香港中华总商会、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中国侨商投资企业协会、中国中小企业协会、中国个体劳动者协会、中国女企业家协会、中国青年企业家协会、中央企业青联、全国各地经协组织联合会。

  (四)承办单位:青海省人民政府

  (五)冠名企业: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青海省电力公司、西宁特钢集团、青海互助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开发银行青海分行、青海银行等。

  四、会议时间、地点和主要活动

  时间:2012年6月10日至13日。

  地点:西宁城南国际展览中心。

  设置以下主要活动、展馆展示、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会议论坛等活动内容:

  (一) 主要活动

  按照务实办会、求精、求专、求实的原则,依托国家有关部委、各主办省区市、对口帮扶单位等开展以下七大类活动:

  一是强化与中央企业的对接活动。在认真总结前两届与中央企业对接经验的基础上,积极争取国务院国资委的进一步支持,继续加强与央企的合作,重点做好以往签约项目的落地和资金到位,同时,进一步拓宽与央企合作的领域,争取再签约一批投资合作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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