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数据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督查发现,在具体数据填报中,一些企业(单位)存在职工工资和福利费低报、人员保险费用未纳入填报、从业人员等指标填报不规范、分项指标填写不准确、指标漏项较多、统计数据与财务账目未及时同步调整等问题。
(四)基层基础建设有待进一步强化。一是基层统计力量和业务素质有待加强。服务业企业(单位)统计人员绝大多数兼职,报送报表意识淡薄,加之部分调查企业(单位)缺乏必要的核算基础,会计报表不全,报表填报人员对具体统计指标的理解还存在偏差,导致一些被调查对象少数数据填报不准确,报表填写不完善。二是服务业统计台账工作有待进一步完善。目前,大部分企业(单位)没有设立统计台账,基础数据缺失,加之统计员更换频繁且大多数不具有从业资格,数据质量受到影响。三是服务业统计资料的整理、立卷、归档工作有待规范。
三、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队伍建设。
服务业统计是政府统计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范围广、调查单位变化快、统计难度大,需要各级、各部门的合力推动。各市县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全面贯彻落实省政府相关文件要求和全省服务业发展大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对服务业统计的组织领导。要建立健全服务业统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其协调沟通作用。要切实帮助解决服务业统计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继续加强服务业统计机构、队伍建设,尤其要配齐、配强县统计部门服务业统计人员,切实保障服务业统计调查经费,并将其纳入财政预算。
(二)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和协作意识,增强工作主动性。
部门的责任意识和主动性是做好服务业统计工作的重要保证,省政府相关文件对部门在服务业统计中的职责均有明确细致的规定。省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谁主管、谁统计、谁负责”的方式,加强配合协作,强化对本行业服务业统计工作的监管、督促、指导。市、县各相关部门要增强大局观,进一步提高责任意识和工作主动性,认真履行职责,做好行业服务业统计工作。
(三)进一步建立健全培训制度,抓好基层基础工作。
省统计等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业务培训制度,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市、县统计部门,要在认真学习和熟悉服务业统计业务的基础上,会同相关部门,开展经常性的培训,着力提升服务业统计水平,规范、准确填报服务业统计报表。要积极推行企业统计台账制度,规范服务业统计基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