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2012TY02―G工业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预申请)出让方案的批复
(厦府〔2012〕49号)
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市规划局:
《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厦门市规划局关于2012TY02-G工业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预申请)出让方案的请示》(厦国土房地〔2012〕4号)文悉。经研究,同意你们报送的位于同安工业集中区紫云路与集秀路交叉口东南侧工业地块(编号:2012TY02-G)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预申请)出让。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挂牌(预申请)出让工作由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主持,市土地开发总公司承担具体工作。挂牌(预申请)出让全过程由市公证处进行公证。
二、同意你们报送的同安工业集中区紫云路与集秀路交叉口东南侧工业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则和规划设计条件。
三、有关该项目挂牌(预申请)出让的竞买人资格、产业类型、环保要求、出让起始价、履约保证金、投资强度及地块规划设计要求等相关事项按你们提出的方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