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组织收看2012年中央和省电视“3·15”晚会暨做好12315热线有关工作的通知
(陕工商函字〔2012〕68号)
各设区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杨凌示范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今年3月15日,中央电视台与国家工商总局等有关部委、省电视台与省工商局等有关单位,将联合举办“3.15”晚会,并继续将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电话作为晚会现场热线(以下简称“12315热线”)。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做好2012年中央电视台“3·15”晚会12315热线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和省局3·15活动部署要求,现就做好3·15晚会组织收看和“12315热线”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组织,积极做好“3.15”晚会收看工作
今年,中央电视台与国家工商总局等有关部委、省电视台与省工商局等有关单位,联合举办的两台“3.15”晚会,将于3月15日分别在中央电视台一套21点、省电视台2套18:00-19:33分播出,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组织好干部职工届时收看。
二、加强领导,认真做好“3.15”晚会期间值班工作
3.15晚会热线开通及值班时间是:3月14日,9:00-22点;3月15日,9:00-晚会结束。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分管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领导、消保科、12315工作机构及信息化工作机构,在“12315热线”开通期间要加强督促检查和值班,各基层单位要统一安排值班人员,认真做好接收“12315热线”分流的任务和各项准备工作。值班人员当班期间要坚守岗位,并确保12315值班电话畅通,与省局12315指挥中心保持联系,以保证及时处理各类申诉举报。各市局要认真填写《2012年“3.15”晚会12315热线值班表》(见附件1),并于3月12日上午十时前报送省局消保处(邮箱地址:sxxbc12315@163.com)。
三、快速反应,及时反馈申诉举报受理情况。
对省局12315指挥中心在3月14日、15日分流的“12315热线”转办的申诉举报,各市级工商局要于第一时间及时处理,并在当日向省局消保处反馈处理情况,由省局通过全国工商行政管理业务网当日向晚会现场反馈,反馈的内容包括申诉举报的办结情况和正在办理情况;16日以后的处理结果,各市局要及时、全面将处理结果上报省局消保处,并于4月20日前,将“12315热线”转办申诉举报的办理情况和《2012年“3.15”晚会12315热线转办申诉举报办理情况表》(见附件2)书面报送省局消保处。由省局通过工商行政管理业务网上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