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0~2011年度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厦府〔2012〕50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
2010~2011年度,我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深入践行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保持平稳。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经市安委会组织考核评定,决定授予思明区人民政府等30个单位“2010~2011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先进单位”荣誉称号,授予厦门市总工会等52个单位“2010~2011年度安全生产先进单位”荣誉称号,授予李伟建等171位同志“2010~2011年度安全生产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在今后的工作中再接再厉,努力争取更大的成绩。同时希望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各单位向先进学习,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和“责任落实年”活动,依法严格监管,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附件:1、2010~2011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先进单位名单
2、2010~2011年度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名单
3、2010~2011年度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名单
厦门市人民政府
二O一二年二月二十四日
附件1:
2010~2011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先进单位名单
思明区人民政府
湖里区人民政府
集美区人民政府
海沧区人民政府
同安区人民政府
翔安区人民政府
厦门市经济发展局
厦门市教育局
厦门市公安局
厦门市民政局
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
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
厦门市交通运输局
厦门市水利局
厦门市农业局(林业局)
厦门市商务局
厦门市文广新局
厦门市卫生局
厦门市海洋与渔业局
厦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厦门市旅游局
厦门市粮食局
厦门市市政园林局
厦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厦门港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