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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长吉一体化工作的意见


  按照 “全域”的理念和城乡一体化的要求,完善统筹推进城乡发展规划,改变规划不下乡的传统,打破城乡规划分治及条块分割的管理体制,建立覆盖城乡、多规协调、管理科学的新型规划管理体制。选择长春市开展全域规划管理体制改革试点,突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城乡建设、土地利用和环境保护规划 “四规叠合”,以及创新规划管理体制两个重点,为全省构建覆盖城乡的规划体制提供经验。

  按照城乡一体化的要求,着力打破行政管理设置上的 “二元”体制,推进政府行政效能的提高。选择九台市开展撤市设区改革,永吉县开展县城异地迁建,推进两市 (县)深化乡镇机构改革。

  以户籍改革为突破口,着力消除农民向城镇转移的体制机制障碍,引导农民向城镇和非农产业转移,变农民为市民。选择公主岭市开展城乡户籍管理制度改革试点。

  完善水资源管理体制,强化城乡水资源统一管理,健全基层水利服务体系,推进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体制改革,加大水价改革力度,建立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以省水利厅为责任主体,在长吉一体化区域开展水利体制创新试点。

  (二)农村产权制度改革。

  推进产权制度改革,核心是确认农民财产权利,促进资产转化为资本,加快劳动力、土地、房屋等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自由流动,让农民享有城市居民同等的发展权利和发展机会,为其他改革奠定基础、创造条件。选择长春市绿园区探索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开展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和房屋所有权等 “五权”进行确权、登记和颁证工作。

  (三)农村耕地保护和土地集约节约利用。

  严格执行耕地保护制度,落实耕地保护责任,确保耕地总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探索建立利用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和部分土地出让收入由省、县两级政府共同出资的耕地保护基金,基金按照一定标准为承担耕地保护责任的农民提供养老保险。选择永吉县开展耕地保护机制创新试点。

  探索建立城镇规划区外、非公益性的项目建设用地所有权不变,让农民参与分得开发利益的体制机制。选择长春市双阳区开展农村集体土地征用制度改革试点。

  按照相关规定统筹设置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布局,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确保建设用地不增加、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选择长春市宽城区兰家镇、双阳区奢岭镇和吉林市金珠乡、孤店子镇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探索建立农村土地流转制度。

  (四)金融创新改革试点。

  探索金融创新模式。选择在长东北先导区设立私募基金、风险投资基金和新兴战略性产业专项发展基金等,形成包括资本市场融资、私募股权基金和产业基金、银行科技信贷、科技企业信用等多元化、多层次科技融资体系。调动全省金融、科技和行政资源,全力支持高新区推进试点园区建设,积极争取国家非上市公司股份公开转让试点园区资质。

  运用市场化开发方式,探索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资本、资本变资金的有效途径,搭建新城建设的市场化融资平台。选择九台市、长春莲花山旅游度假区、吉林市哈达湾区和吉林高新北区开展搭建城市建设融资平台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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