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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部分道路小区等命名更名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部分道路小区等命名更名的通知
(许政[2011]6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许昌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依法加强地名管理,规范使用法定的标准地名,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和《河南省地名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对10条道路、2条河流、42个小区、2座大厦、4个游园进行命名,对11条道路、2个湖予以更名,对5条道路予以注销。今后,城乡规划部门制作的规划图,住房建设部门发放的住房销售许可证、房产证,公安部门的户籍人口管理,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都要使用标准地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命名更名地名。对已建成并经过正式命名的道路,路名牌管理单位要及时设置路名标志。

  附件:许昌市部分地名

  二○一一年八月八日

  附件
  许昌市部分地名

  一、命名道路10条

  1.芙蓉大道:环绕芙蓉湖。

  2.莲苑路:位于文峰北路与魏文路之间,南起芙蓉大道,北至北苑大道。

  3.怡景路:位于北苑大道南侧,西起农科路,东至清潩河西路。

  4.和景街:位于万通街北侧,西起三水路,东至劳动北路。

  5.黄桥北街:位于黄桥街北侧,西起文峰北路,东至莲苑路。

  6.韩庄街:位于农大路南侧,西起魏武大道,东至许州路。

  7.福盛街:位于新元大道北侧,西起魏武大道,东至许州路。

  8.永贤路:位于劳动北路东侧,北起永宁街,南至聚贤街。

  9.农轩路:位于农大路北侧,西起劳动北路,东至清潩河西路。

  10.“学院路”向北取直延伸再折向东至许州路段仍为“学院路”。

  二、更名道路11条

  1.原“汉鼎大道”更名为“北苑大道”。以文峰北路为界分为北苑大道东段、西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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