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河道防汛
(1)河道标准内洪水防御。当河道洪水位达到警戒水位时,相关县(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组织防汛专业队上堤查险,进行严格细致的巡查、监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当河道洪水位超过警戒水位且预报水位继续上涨时,相关县(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成员立即上岗到位,防汛责任区领导带队上堤查险,增加巡堤查险人员。当河道洪水位接近保证水位且预报水位继续上涨时,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宣布相关县(市、区)进入紧急防汛期,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及时到达分管责任区指导抗洪抢险工作;相关县(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组织动员防汛抢险专业队和沿河群众上堤抢险防守,并做好预备抢险队的组织调集工作;同时向当地驻军通报汛情,请部队做好投入抗洪抢险的准备工作。当河道洪水位超过保证水位且预报洪水位继续上涨时,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布紧急管制命令;相关县(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组织动员社会各部门力量全力抢险;按批准的超标准洪水防御方案做好分洪各项准备工作,并做好组织转移分洪区群众的准备工作。
(2)河道超标准洪水防御
北汝河与马皇河:遇超标准洪水,确保襄城县城和左堤以东广大地区安全。当襄城站洪水位超过84.20米,且继续上涨时,报请省防汛抗旱指挥部批准后,在右岸襄城县西河沿爆破分洪入湛河洼,临时蓄滞洪水。
沙河:当沙河、北汝河同时发生超标准洪水时,为保证下游地区安全,报请省防汛抗旱指挥部批准后,在沙河左岸襄城县霍堰村附近爆破分洪,利用沙、颍河夹河套地区分滞洪水。
按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安排,北汝河西河沿和沙河霍堰爆破分洪,由71622部队具体实施爆破。所需的炸药等爆破物资由襄城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储备落实。
颍河:化行闸以下许昌县段河道遇超标准洪水时,要力保左岸,保证京广铁路的安全,利用右岸自然漫溢向颍河、吴公渠夹河套地区分滞洪水。
双洎河:遇超标准洪水,确保右堤及鄢陵县城的安全。
颍汝总干渠:在襄城县、许昌县境内平交9条中小型河道,对相交河道上的涵闸,汛期必须加强控制运用,保证灵活启闭,排水畅通。当遇到较大洪水入渠时应关闭任庄节制闸,控制洪水不进入市区,以保证市区的安全。
2.水闸防汛。北汝河大陈闸、颍河化行闸要严格按照省防汛抗旱指挥部调度运用计划执行,清潩河赵庄大型水闸及重点中型拦河闸按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调度运用方案执行。所有水闸要保证启闭灵活,根据洪水预报及时开启泄洪,闸门启闭程序和开度要严格按照操作运用规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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