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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安全河南创建2011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安全河南创建2011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许政[2011]4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现将《许昌市安全河南创建2011年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四月一日

  许昌市安全河南创建2011年行动计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河南创建纲要(2010— 2020年)》,切实做好2011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深入开展安全许昌创建,促进经济社会安全发展,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落实安全许昌创建活动,将防范遏制较大以上事故作为首要任务,实施重点攻坚,严格打非治违;深化治理整顿,推进综合治理;完善体制机制,夯实基层基础;创新监管监察,促进源头治本,全面提升安全生产保障水平,继续保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态势。

  (二)工作目标:全面启动《安全河南创建纲要(2010— 2020年)》,完成安全许昌创建年度任务,安全生产综合保障能力明显增强,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较大以上责任事故得到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168人以下;亿元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控制在0.16以内,工矿商贸就业人员10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控制在1.62以内,煤炭百万吨死亡率控制在0.79以内,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控制在1.15以内,减少和控制一般伤亡事故,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二、主要任务措施

  (一)深入开展煤矿整合重组、打击违法违规、隐患排查治理三项攻坚

  1.深入开展煤矿整合重组攻坚。将煤矿安全作为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重点,在责任落实、检查验收和矿井监察等方面采取严格措施,坚决打击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保持煤矿安全监管高压态势,坚决防范和遏制煤矿较大以上事故发生。一是狠抓管理监察责任落实。市安监局要加大对煤矿安全的综合监察力度,协调市工业和信息化、国土资源等部门切实落实煤矿行业管理和监管监察责任。二是强化兼并重组过程监管。要强化煤矿兼并重组的过程管理,充分发挥省骨干煤炭企业技术和安全管理优势,切实推动整合矿井生产规模、技术保障、安全管理能力提升。三是严格复工复产秩序管控。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生产若干规定的通知》(豫政〔2010〕17号)精神,严把兼并重组煤矿复工复产验收关,严格按照标准和程序组织检查验收;凡验收不达标的煤矿,一律不得批准复工复产。四是严格停工停产矿井措施管控。继续实施领导包矿和干部驻矿制度,切实落实“两到位、五控制”措施,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行为,确保停工停产矿井真停真整。对停工停产煤矿非法违法偷生产的,按照有关规定一律顶格处理。五是严格生产矿井监管监察。加大对高瓦斯、高突出和水害威胁严重矿井的现场监管监察力度,落实领导干部值班和井下带班责任,狠抓矿井生产大系统建设和监管监察,严厉查处超定员组织下井、超能力下达计划、超计划组织生产等违法违规生产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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