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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五、加强监管

  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是农村税费改革后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的一项重点工作。《河南省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试行)》明确赋予了农业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能。市、县农业和农监部门要认真履行相关职责,切实承担起对筹资筹劳的指导和日常监管的责任,把加强筹资筹劳管理作为促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一件大事抓紧抓好。

  (一)加强对筹资筹劳工作的指导。市、县农业和农监部门要从工作实际出发,制订具体的工作计划,深入基层了解掌握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总结交流好的做法,发现并纠正存在问题。各县(市、区)农监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工作实施细则,细化筹资筹劳的复审程序,规范审批流程,加强对筹资筹劳组织实施的具体指导。乡镇人民政府要指导各行政村根据本村公益事业建设现状,区分轻重缓急,量力而行,细化议事规则,做到“有事则议,无事不议,议则规范”。

  (二)加强对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管理。县级农监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审查各乡镇上报的每个行政村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方案,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记录,有村民签名或盖章的决议等材料,并将筹资筹劳纳入村级财务公开内容,并对所筹资金和劳务的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对符合规定的议事方案,县级农监部门应当在收到方案的7个工作日内予以批复并报市农监办备案;对不符合筹资筹劳适用范围、议事程序,以及限额标准的,应及时提出纠正意见。为提高复核审批工作效率,县级农监部门和乡镇政府要提前介入行政村的民主议事日程,做到在复核、审批时心中有数。

  (三)加强对筹资筹劳的培训。新的管理办法对原有政策进行了较大调整,涉及面宽、政策性强、具体操作要求高,运作起来工作量大。各级农业、农监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

  制定培训计划,采取多种形式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培训教育。一是抓好对各级农民负担监管人员的培训,使其掌握精神实质,熟知监督管理的内容和方法,增强责任意识和监管能力。二是全面开展对乡村基层干部的培训,提高基层干部落实筹资筹劳政策的水平和民主管能力。

  (四)加强示范引导。要积极稳妥地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一是选择一批“两委”班子强、群众基础好的先进村作为示范村,率先开展一事一议,并通过典型示范及时总结工作中的好做法,解剖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二是选择市、县(市、区)领导联系的村,强力推动一事一议工作开展。三是选择由市、县(市、区)选派的机关干部担任村党支部第一书记的村,结合“百村整顿、百村提升”活动,率先组织群众开展“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工作。四是其它行政村都可按照程序开展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申请财政补助。要积极探索和完善农村公益事业建设投入的新机制,将村民一事一议项目与财政投入项目有机结合起来,搞好与农业综合开发、扶贫开发、农田水利建设、结构调整、新农村建设、沼气建设、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等财政资金的联动实施,更好地发挥项目资金的引导作用和综合效应,最大限度地将农民参与公益事业建设的积极性调动好,发挥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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